汽车关税的税收筹划,汽车行业税收筹划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31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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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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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案例~求解!!!急~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如果裕丰汽车厂直接投资购车,裕丰汽车厂应为此业务缴纳的消费税= 23×30×5%= 34.5(万元)。

裕丰汽车厂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它向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云南出租车公司向玉峰汽车厂购买汽车。30辆车,价值20万元。与以前的计划相比,裕丰汽车厂和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的裕丰汽车厂的车辆数量相同,投资额相同,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范围内。是附属公司,税务机关也不会确定价格较低,也不调整应税价格。此时,裕丰汽车厂应缴的消费税额为20×30×5%= 30(万元)。

可达到税收筹划效果,可节税4.5万元。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1.一家电器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的独家本地经销商,并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将按乙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电视机。乙公司每售出一台,应返还甲公司200元的资金,并按甲公司的规定结算。实际销量。甲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退款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平板销售活动征收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 167号)规定:“每位纳税人都应征收一般增值税,无论是否没有卖空的东西,卖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退款资金,应根据所购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基于此,甲公司应扣除进项税= 50÷(1 + 17%)×17%= 7.26(万元)。由于公司A以公司B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因此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扣除额是公司A的应纳税额。

2,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改变收入方式并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则规定公司A以公司B设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其电视机。公司B对于每售出的单位,都要支付代理销售公司A手续费为200元,根据实际销量结算,则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项目注释的通知(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在服务业税项下的代理业征税范围内。特别,指根据实际销售额结清并收取手续费的委托销售业务。据此,甲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税率为5%。甲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50×5%= 2.5万元。因为销项税等于进项税,所以公司A不支付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的差异,甲公司通过改变收入方式和改变税收种类,可以节省4.76万元。

关税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一,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产业

税收筹划的重要条件是投资于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以获得不同的税收优惠。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政策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优惠税结构,以产业优惠为重点,辅以区域优惠,并考虑了社会进步。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他区域的优惠政策则被取消。工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节能。因此,企业采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和扣除额的优惠政策。低税率和抵扣收入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总收入减少了10%。税法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雇员人数和总资产来定义小型和微薄的企业。

2.工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工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将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降低15%。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免税;对关键支持基础设施的投资享受三项免税,三项减免和一半的税收减免;环保,节能,节水,生产安全等专用设备投资的10%,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

3.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扣除100%,对为安置特定人员(如岗位,失业,专业等)支付的工资进行一定的扣除。只要公司雇用下岗雇员,残疾人等,他们就可以享受额外的税收减免。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鼓励的人员,并规划上述人员与一般人员之间的工资,培训费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而又不受影响。尽可能提高企业效率。雇用有资格享受折扣的特定人员。

其次,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组织形式来计划其税收状况。例如,在公司所得税法合并之后,按照国际惯例,公司所得税将用作定义纳税人的标准。国内公司所得税独立核算的原始标准不再适用。同时,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当合并为总公司。交税。以不同的组织形式使用独立征税和集体征税将对总部的税负产生影响。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来利用新法规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企业有两个选择: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需要总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组织的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分支机构的损益,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期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是盈利的,选择子公司的形式,并分别纳税。第二种情况:预期分行以非优惠税率计算利润,选择分行形式,汇总税额至总行,以弥补总行或其他分行的损失;即使下属公司获利,目前也不减免总税。税收效应,但可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期对亏损采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形式,集体纳税可以利用其他分支机构或总部的利润来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分行将对亏损采用优惠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分支机构转亏的能力。如果它可以在短期内扭转亏损,则应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则应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密切关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下属公司的税率较低,则应成立子公司以享受较低的当地税率。

如果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则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并被视为在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地区的居民纳税人,通常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具有相同的全额纳税义务。但是,与东道国的分支公司相比,子公司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并且通常可以享受与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则子公司的累计利润也可以从递延税中受益。该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它被视为在其所在国家/地区的非居民纳税人,所产生的利润被合并并在总公司征税。但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国内外机构的损益相互弥补。因此,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分支机构经营亏损,则该分支机构的亏损不能用来抵消公司的利润。

III。使用折旧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的一部分价值,以弥补固定资产的损失。折旧与企业的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水平以及应交所得税直接相关。多少。折旧具有减税作用。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应付所得税也不同。因此,公司可以使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