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交易 税收筹划,农产品免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3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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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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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农业企业的税务筹划怎么做?

一,合理确定内部单位的性质

在新兴的农业企业中,仅依靠农产品销售的人并不多,其中大部分是在农产品销售后进行加工的。这种情况在农业企业内部造成了许多不同的部门。为了获得最大的税收优惠,农业企业应将这些内部单位的性质描述为独立的会计子公司或子公司。

[示例]甲公司是一家农业企业,主要从事面粉。该公司有两个单位,一个农场和一个面粉加工厂。该农场主要从事小麦种植,面粉加工厂主要从事小麦加工。2007年,A公司实现面粉1000万元(不含税)。如果农场和面粉厂均为公司A的内部单位,则公司A的应纳税额为:增值税= 1000×17%= 170万元(这里忽略了公司A的进项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 170×(7%+ 3%)= 17万元。A公司缴纳的税款为187万元(此处忽略其他税种)。

如果农场和面粉加工厂已经建立了独立的会计实体,则公司A将组成一个集团公司。该农场以45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所有小麦卖给了面粉厂。在这种情况下,农场是自产自销的未经加工的小麦,符合农业生产者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的条件,并且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应纳税额为0。当面粉厂购买农用小麦时可以预提进项税的13%。面粉厂应交增值税:1000×17%-450×13%= 111.5万元。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111.5×(7%+ 3%)= 11.15。(此处忽略其他税项。)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支付的税款为人民币122.65万元。与农场和面粉厂没有独立核算的情况相比,在农场和面粉厂有独立核算后,甲公司缴纳的税款不到645,500元人民币。

第二,合理选择采购目标

当农业企业选择购买农产品时,大多数人认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可以获取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因此,在选择采购目标时,他们通常是纳税人。实际上,从2002年1月1日开始,购买农业生产者出售的免税农产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进项税抵扣率已从10%提高到13%。因此,农业企业选择采购目标时,直接选择从农产品生产者那里采购,具有比一般纳税人更大的税收优惠。

23.力争成为一般纳税人

农业企业,尤其是刚刚成立的农业企业,通常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以节省人员管理成本和其他相关管理成本。从表面上看,小规模纳税人的确可以比普通纳税人节省很多开支,但是从税收负担上看,小规模纳税人要比普通纳税人高得多。

[示例] C公司是一家粮油加工企业。 C公司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假设C公司全年实现增加值10万元。对于小规模纳税人,C公司全年需要缴纳6.6万元的税款。(100×6%+ 100×6%×(7%+ 3%)= 6.6,仅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此处忽略其他税)。但是,如果丙公司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资格,那么丙公司全年只需要缴纳18700元的税款。(10×17%+ 10×17%×(7%+ 3%)= 1.87,仅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此处忽略其他税种)以上是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约束,否则不能扣除且要全额征税。)

在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C公司应少交纳4.73元(6.6-1.87 = 4.73)元的税。

OF:列风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