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税收筹划,企业搬迁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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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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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置残疾人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优惠政策

残疾人口企业可以申请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在江苏,这个比例是25%;

企业所得税,根据残障人士的工资,允许100%的税前扣除,其中一项被计为一;

如果有伤残保险金并且有残疾人的安置,则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相应地减少或豁免。

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的下列费用:

...

(2)为安置国家鼓励的残疾人和其他受雇人员而支付的工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96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2款”支付给残疾人安置的工资的额外扣减,是指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减去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的100%。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

房地产税优惠政策:根据“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房地产税的公告”(2013年第7号),关于《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受雇的残疾人的平均实际人数超过该州雇员总数的25%(包括25%)。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超过10单位(包括10人)可以暂时免征年度物业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单位,应当经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地产原值,职工月薪手册证明,伤残证明书和复印件,残疾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请到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记手续。

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 ),单位平均实际安置就业人数占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5%以上(含25%),实际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的单位可以减免。土地持有税。具体的减免税率和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移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安置的通知》(辽财水[2011] 24号),应在每年3月底前审查残疾人的就业情况。符合通知规定的,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置残疾人的,免征上一年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

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优惠税收政策

一,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于有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实行退还增值税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

(1)实际安置的每个残疾人的年度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免的具体限额,应由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根据所在县或县确定。单位所在的位置(包括县级城市和国旗,下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下同)批准的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六次,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000元。

(II)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每月退还增值税。如果本月支付的增值税额不足以退还,则可以从前一个月(称为纳税年度)退还的增值税中扣除前一个月支付的增值税。如果余额不退还,则可以结转到当年的下个月。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应每月减少营业税。如果本月应交营业税额没有减少,则可以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结转并减少,但不得从上个月已缴纳的营业税额中退还。

(3)以上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通过商品生产和销售或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工产生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总收入50%的单位服务,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消费性应税货物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外包货物的直接销售(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外部实体委托加工的货物的销售收入。上述优惠销售税政策仅适用于从“服务”税项中获得收入的单位(广告行业除外),占增值税和营业税总收入的50%,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服务且未被归类为来自“服务”税类的应税服务收入。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和无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增值税或营业税政策。

(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单位可以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少营业税。一旦选择,它们将无法在一年内更改。

(5)如果既适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税收政策,也适用于支持失业,再就业,军事转职干部和军人家庭成员等就业的优惠税收政策,该单位可以选择应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积执行。

(6)本文中的“单位”是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雇家庭),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非企业私有企业的税务登记单位。

第二,残疾人单位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1)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也可以根据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扣除。

单位实际上将薪水的可抵扣部分支付给了残疾人,如果该金额大于当年的应税收入,则可以允许扣除不超过应纳税收入的部分。亏损单位不适用于上述从上述工资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从工资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措施时,还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单位根据第1条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免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

(3)本文中的“单位”是指所有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不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雇家庭),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的税务登记单位。

III。关于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6条第2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详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 [[93][没有。 40]第26条规定,残疾人向社会提供的商业服务免征营业税。

(2)免征残疾人提供的加工,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增值税。

第四,关于残疾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主席令第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国务院令第142号),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收入,按照省(规定的城市除外)规定的减免幅度和期限减免个人所得税。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五,针对残疾人士的优惠政策

(1)残疾人直接进口以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假肢,轮椅,矫形器(包括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脊柱侧弯矫形器)免征增值税。

6.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的基本条件

雇用残疾人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业治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以申请享受本通知的第1条和第2条部门。第2条规定了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法律,每个已安置的残疾人签署了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每个已安置的残疾人实际在那个单位。

(2月)在该单位雇员总数中,残疾人的平均实际安置少于25%(不包括25%)但高于1.5%(包括1.5%)。五人(含五人)单位可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能享受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此通知。

(3)对于每个已安置的残疾人,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例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据国家政策确定的费用全额支付。

(4)每个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重新安置的残疾人,其工作率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该地区或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所在的县。

(V)安置残疾人的基本设施。

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的实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税收的通知”

1.由民政,街道和乡镇组织的社会福利企业(工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四残”人员占公司生产人员的50%以上时,增值税政策作为可退款政策执行。。

2.生产人员超过35%,安置人员少于50%的社会福利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将获得部分或全部增值税退还。损失没有限制。偿还方法是:企业应首先按照规定纳税。如果全年发生损失,应在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县主管税务机关应予以审查并退回。

3.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的企业,他们可以按照福利企业的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征收的优惠增值税政策。

4.如果其“四名残疾”人员占其生产人员的35%或以上的公民福利企业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广告除外)范围内的业务,则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