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变 待遇 劳务派遣 税收筹划,不可接受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08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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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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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纳税筹划的问题:(多选题)

1,ABC

2.ABD

3.ABCD

4.AD

5.ABCD

6.ACD

7.ACD

8.AB

9.ABCD

税收筹划练习题

增值税= 800 * 0.17-60 = 76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 * 5%= 38千元

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利用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中国一直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会将商品出售给经销商。这样,税收也可以减少。

如何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税收筹划

计划何时有两种收入类型,包括工资,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工资和薪金收入适用于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收入按20%的比例税率计税,一次性收入过高,可以实行附加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动报酬实际上相当于超额累进税率的20%,30%,40%。

工资收入是稳定的雇佣关系,是提供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但是在劳务服务中没有这种关系。

1.将劳动报酬转换为工资收入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应税收入相对较小时,适用于工资收入的税率低于适用于劳动报酬收入的税率,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劳动报酬收入会转换为工资,薪金收入甚至可以与工资和薪金收入结合起来,在必要时支付个人所得税。

2.将薪金收入转换为劳动报酬

3.工资收入和劳务积分的征税

在正常情况下,有利于节省税款,分别对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征税。

薪金和薪金收入计划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纳税人确实必须处于税法规定的特殊困难中。没有税法规定的这些特殊困难,这种计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其次,这种计划需要遵循税法规定的步骤。如果没有纳税人的申请,税务机关将无法帮助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提出申请。如果您未在未征得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或延期缴纳税款,则可能的后果将由税务机关严惩。最后,纳税人必须能够清楚地计算出其各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能够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权衡税收负担,创造一定的相互转换条件以确保成功进行规划。

关于税务筹划的2个计算题

一,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并按照他们的销售计算并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纳税劳务的营业额不征收增值税;如果未单独核算,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其货物的销售情况:

(1)在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商品的行为;

因此,应交的增值税= 180 * 17%-20 = 1060万

应付营业税= 30 * 3%= 90万元。

这个问题应该在原始税法的背景下进行。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原暂行增值税条例的执行细则规定,销售产品和装机混合销售均应为180 + 30 = 210万元。计算销项税。当前的税法规定,无需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实现税收筹划。

2.作为雇员,就业期为1年,对工资收入每月征税是最好的税收计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减少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成本将降低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例税率适用,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款提到的劳动报酬的一次收入过高,这意味着个人获得劳动报酬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两万元

前款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的,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征税应纳税额的50%;超过50,000的部分加10%做。

第二个是雇员的身分,雇用期为1年,按月工资收入缴税

每月应交税费=(4666.67-2000)* 15%-125 = 275元

年度应交税费= 275 * 12 = 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