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外文献,增值税税收筹划综合案例分析

提问时间:2020-04-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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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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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购买:A,不含税价格= 133 / 1.17 = 113.68,输入= 19.32

B,不含税价格= 103 / 1.06 = 97.17,输入= 5.83

C,购买价格= 100,购买项目= 0

假设可以完全扣除企业的投入,则实际购买价格为:A = 113.68-19.32 = 94.36

B = 97.17-5.83 = 91.34

C = 100

应该从B购买

假设不含税的成品销售价格为200,则销售项目= 34

A,毛利润= 200-113.68 = 86.32,应付增值税= 34-19.32 = 4.68,税后= 86.32-4.68 = 81.64

B,毛利润= 200-97.17 = 102.83,应付增值税= 34-5.83 = 28.17,税后= 102.83-28.17 = 74.66

C,毛利润= 200-100 = 100,应付增值税= 34,税后= 100-34 = 66

如果售价相同且未考虑其他材料,则应从A购买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题

问题1.租赁费用可以作为房屋,水,电和其他物资的租金进行租赁和核算。至少您可以少付房地产税。因为租金收入的财产税是租金收入的12%。水电费可以由租赁方直接支付。

问题2.可以将农场和制衣厂设置为独立法人。布料厂从农场购买的棉花可以扣除13%的增值税。农场销售的棉花可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详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阐明,法规中的“农业”一词是指种植园,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即,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其自产初级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 12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应按购买和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率已从10%提高到1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05号):购买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税率的通知》,以13%的税率扣除进项税额。 2002]第12号)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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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根据现行税法并遵循税法并遵守税法的纳税人(法人,自然人),并按照“允许”,“不允许”和“税法中的“非许可”该项目,内容等,用于商业,投资,筹款等活动,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提前实现财务目标和计划对策。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可以是税收筹划的代理人,也可以聘请税务顾问代理人。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为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旨在盈利的企业或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企业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一家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而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适用于投资者的税率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被投资的公司。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1.一家家用电器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电视机的本地独家经销商,并且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将按乙公司规定的市场价出售电视机。乙公司每售出一台,就要退还甲公司的资金200元。将根据实际销量结算。甲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实现利润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所有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不论是否征税,均应纳税。以购买商品为准。卖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应根据所购商品的增值税率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此,甲公司应扣除进项税= 50÷(1 + 17%)×17%= 7.26(万元)。由于公司A以公司B确定的售价进行销售,因此销项税等于进项税,因此,扣除的进项税为公司A的应纳税额。

2.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改变收入方式并签订了寄售合同,则公司A必须以公司B指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其电视机。对于每售出的单位,公司B向A公司付款手续费为200元,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情况就不同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托运货物属于上述范围。服务业税收项目下的代理行业指受托销售商品,根据实际销售结算,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据此,甲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而服务业的营业税率为5%,则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50×5%= 25,000元。因为销项税等于进项税,所以公司A不支付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的差异,甲公司通过改变收入方式和改变税收种类,可以节省税收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