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节税

提问时间: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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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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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哪个更节税

租赁从承租人筹资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那么从税收来讲哪种方式相对的税收负担会小一些呢?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九条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融资租赁的特点: 1.出租方仍然保留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与租赁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 2.租约通常是不能取消的,或者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能取消。 3.租赁期限较长,几乎包含了租赁资产全部的有效使用期限。 4.在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只须通过一次租赁,就可收回租赁资产的全部使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5.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或采取续租方式;或将租赁资产退还出租方。 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ing)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它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更新较快的设备。在经营性租赁项下,租赁物件的保养、维修、管理等义务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经过一定的预告期后,可以中途解除租赁合同。每一次交易的租赁期限大大短于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寿命。对出租人来说,他并不从一次出租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利润,而是将租赁物件反复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而获得收益,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有人称之为“非全额清偿租赁”,将融资租赁称为“全额清偿租赁”。国际海运

求非节税租赁的名词解释,十万火急!!!

销售式租赁又称为非节税租赁或租购,是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 例如,厂商以促销为目的,承租方最终拥有租赁设备所有权的租赁方式,这种形式上类似干分期付款。

  这类销售式租赁在考虑租赁以税收为基础的国家的税法上通常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一些国家(例如我国、日本)的租赁业务不是以税收为基础的,即租赁双方不能从税务方面获得特别的好处,只是将租赁作为一种融资的手段而已,因此,这些国家的租赁交易往往都是销售式租赁,即租赁期满,承租人以名义货价留购租赁物并取得所有权。

物业租赁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1、巧用税率节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将居民住房出租用于居住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例刘先生把在繁华地段购买的沿街房屋上下两层作商店出租,合同规定每年取得租金100000元,那么刘先生应纳房产税100000×12%%=12000元。

  刘先生的房屋属于商住合用,楼上用于居住,楼下用于经营。如果刘先生与承租方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楼上按每月2000元租给他人居住,第二份合同将楼下作为经营使用,年租金76000元,两部分合计租金收入100000元。楼上住房每年的收入为24000元,房产税率按4%%计算,每年缴纳房产税960元(24000×4%%);楼下商业用房房产税76000×12%%=9120元,两项合计10080元,比不分清用途租赁节税12000-10080=1920元。

  纳税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区别房屋的使用性质,将营业场所与居住房屋分开,分别签订合同。这样,缴纳房产税时可以减轻税负。

  2、巧用计税方式节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税法又规定,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可以免缴房产税,用于自己经营办公的按房产价格减去10-30%%的余值进行计征;而用于租赁的,则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租金不得低于同幢物业或同类型房屋租金的单价。

  例私营企业主刘先生购买了某小区三室一厅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64.61平方米,价值121万元。按税法规定,一年应交房产税10164元[减除率按30%%,则应纳房产税为1210000×(1-0.3)×1.2%%=10164元]。

  如果他与自己所办的私营企业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按市场行情2000元,则每年应纳房产税为2880元(2000×0.12×12),但同时还需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2000×3%%×12×(1+7%%+4%%)=799.2元;个人所得税=2000-1200-2000×12%%-2000×3%%×(1+7%%+4%%)×5%%×12=296.04元,合计应缴税费2880+799.2+296.04=3975.24元。比上述计算少纳税6188.76元(10164-3975.24=6188.76)。

  3、巧用费用扣除节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规定,扣除费用的顺序明确为: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其中,修缮费用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下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房屋出租要负担一定的房屋维修保养费用。其租金多少为好呢?一般讲,年租金所带来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的变化,应以不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为好。应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多扣除一些费用,缩小税基,减轻纳税负担。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所得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时,如果缩小税基,其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和实际税负就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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