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证明-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提问时间:2020-05-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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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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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

您的公司可以参考本文档以检查其自身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批准收集条件的规定,然后决定是否申请批准收集。

新办一个核定征收所得税的商贸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要验证征费,则可以填写工序规模,并且会计报告未完成。通常,税务部门一定会认可您为已批准的征费。现在很难增加注册资本。与以前的小型新公司不同,这些新公司需要申请审核收集(所有审核均已批准)。

一般纳税人与批准的税收无关。批准的税收收集许可证可以应用于一般纳税人(这是您必须写的合理的帐目),新规定,如果满足条件,则可以不这样做。

核定征收企业申请查账征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试行)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从下列其中一项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况:(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无需设置帐簿; (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但不应当设立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4)虽然已建立帐簿,但帐目成本信息,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的混乱或不完整,使得难以检查帐户; (五)有纳税义务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已下令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但在限期之后仍不报告;税收计算的依据很低,没有正当的理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豫国税发〔2010〕119号)第十条规定,上一年度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这些措施在年底重新评估在重新评估后的6个月内完成。纳税人在重新评估前,按照上一年度批准的征收方式临时缴纳企业所得税;重新评估后,将根据重新评估的结果进行调整。第11条规定,如果纳税人由于条件的变化而不再符合原来的收款方法,并且由于第十二条的规定,由于情况而影响了原批准的应税所得率和应纳税额,则以下内容该程序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1)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和调整中的变更(调整)申请书核准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 “批准表格”)。(二)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的《批准书》后,委托税务管理调查员进行调查,并在《调查表》上填写意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评估意见,并报告给县(市,(地区)税务机关确定后,将其交付给纳税人执行。(3)在纳税人收到变更通知之前,应继续执行原始收款方法,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和批准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