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调节税属什么税类

提问时间:2019-09-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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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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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调节税是什么税呀?谢谢!

您所指的不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是对在中华民国境内投资于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地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199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规定自1月起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1991年1月1日。1991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确定,分别为:0%,5%,10%,15%,30%。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调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9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该税。

固定资产税

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购买固定资产所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标题中提及的税种可能是税):但该税已被暂停征收。

2,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如果纳税人进口固定资产,则应按已完税关税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价钱。如果固定资产是摩托车,则汽车还应缴纳进口消费税。这些税款是由海关在报关时收取的。

3.车辆购置税:如果纳税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电车,拖车或农用运输车辆,车辆购置税将按购置价的10%缴纳。

4.契税:如果纳税人须在境内转让土地或房屋所有权,则应缴纳3%至5%的契税。

5,印花税:纳税人购买不动产以外的固定资产的,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金额的0.03%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出具基础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执行。纳税人直接购买房地产的,应当按照房地产转让价的0.05%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依法取得固定资产许可证的,按每证5元缴纳印花税。

除此之外,购买固定资产无需额外缴税(可能会收取地方政府费用,但要遵守当地法规)。

属于中央税的是什么税?

①中央国营企业的所得税和调节税;

②铁道部和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的营业税;

③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和增值税;

④海洋石油外资、合资企业的工商统一税、所得税;

⑤石油部、电力部、石油化学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产品税、增值税,以其70%%作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

营业税改增值税改变的方面: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扩展资料

在目前我国的分税制体系下,

1、中央税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2、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

3、地方税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另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停征,农业税已废止。

简言之,中央税是国税,地方税是地税。

中国1984年以前,除关税明确为中央税外,其他税种多为中央和地方比例分成收入。从1985年起,中国逐步采取按税种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

依国务院 1985年 3月2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明确列为中央税的有:关税、烧油特别税、专项调节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和特别消费税等。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