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税务局开票时间

提问时间:2020-03-0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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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9:05
最佳答案

“云办税”为企业吹来“暖春风”

戴着口罩,网络连接,电动机启动,机器响了……最近,安静的车间又很忙。随着生产线的启动,泰兴的公司正在与时间赛跑,全力以赴,并将所有精力投入生产。泰兴市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必须执行优惠政策”的要求,非接触式“必须加强税收,必须加强防疫工作”,有效地协助企业抗击流行病,提高生产能力,恢复生产。 ,艰难的时期后,送春风。

“您提供的服务太好了,让我在上海预付税款!”几天前,上海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刘会计师叫泰兴市税务局专项服务电话,该局感谢为解决预付税问题所做的努力。

由于流行期间公共交通尚未恢复,因此外国建筑业和建筑业企业面临着开征预缴税款的问题。税务部门的特殊服务号码在接到纳税人的咨询后,立即指导他们通过邮件将税收信息发送到指定地点,并将税款转移到指定的纳税账户。业务完成后,将把纳税凭证邮寄给另一方。“碰面,零接触”的应用,解决了国外建筑企业恢复工作的难题。

为了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泰兴市税务部门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了“永不满足,在线审批,邮寄和省心”等一系列措施,以充分利用电子产品的优势。税务局的在线申请并指导纳税。非必需事项无法在窗口中处理。联合邮政EMS提供必要的与税收有关的信息,以使纳税人与税务局之间的距离更远。设有专业和骨干值班特别服务号码税务服务热线,以回答问题并为纳税人进行税务预约。自2月3日以来,专享服务电话号码共回答了将近2,000个问题,热点问题主要包括延期纳税,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障,与税收有关的税收优惠等,并安排了100多个约会征税,并处理了30多个家庭以延迟缴纳社会保障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至23日_王道树

在3月3日由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长,货运和劳动税司司长王道枢表示,鉴于鉴于目前新冠状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实施将3月的纳税申报期延长一周,也就是将纳税申报的期限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当时,对于仍处于第一级防疫工作的地区,省级税务局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当扩展的范围和时限。

王道书说,为了帮助防疫工作和企业恢复生产和生产,税务部门此前已按照法律和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的纳税申报期。目前,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2月份的纳税申报均已成功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统计春节后复工以来全国企业发票账户的数量和金额,并与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反映去年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的过程。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在恢复工作的第一周(2月10日至14日),全国企业的平均每日帐单帐户数量仍低于去年的正常状态。第二周(2月17日至21日)开始回升,比第一周增加了10.3个百分点。第三周(2月24日至28日)进一步回升,比第二周提高了20.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的生产恢复和生产明显加快。在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个月内推出三批减税减免政策,以缓解财政压力。小型增值税纳税人,支持中小企业。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已决定豁免湖北省的小型纳税人三个月的增值税。湖北省境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将从目前的3%降低到1%。这确保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并最大限度地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王道书说,目前有许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减税政策。有减少或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支持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以及国家发布的其他政策。从去年开始实行的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继续实行几项防疫减税优惠政策。

同时,参加单位保险计划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三项税费支持政策,例如分阶段降低和免除社会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至23日

在3月3日由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长,货运和劳动税司司长王道枢表示,鉴于鉴于目前新冠状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实施将3月的纳税申报期延长一周,也就是将纳税申报的期限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

当时,对于仍处于第一级防疫工作的地区,省级税务局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当扩展的范围和时限。

王道书说,为了帮助防疫工作和企业恢复生产和生产,税务部门此前已按照法律和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的纳税申报期。目前,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2月份的纳税申报均已成功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统计春节后复工以来全国企业发票账户的数量和金额,并与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反映去年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的过程。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在恢复工作的第一周(2月10日至14日),全国企业的平均每日帐单帐户数量仍低于去年的正常状态。第二周(2月17日至21日)开始回升,比第一周增加了10.3个百分点。第三周(2月24日至28日)进一步回升,比第二周提高了20.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的生产恢复和生产明显加快。在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个月内推出三批减税减免政策,以缓解财政压力。小型增值税纳税人,支持中小企业。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已决定豁免湖北省的小型纳税人三个月的增值税。湖北省境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将从目前的3%降低到1%。这确保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并最大限度地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王道书说,目前有许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减税政策。有减少或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支持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以及国家发布的其他政策。从去年开始实行的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继续实行几项防疫减税优惠政策。

同时,参加单位保险计划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三项税费支持政策,例如分阶段降低和免除社会保险费。

(本文来自Surging News,有关更多原始信息,请下载Surging News应用)

办税 | 春节假期后会计上班必做的几件事,开票软件必须升级到最新版本

美丽的春节假期已经结束。我相信每个人都已经开始忙碌的工作,尤其是财务人员。下班后,征兵期开始,随后将进行各种工作。但是,作为会计师,有几个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可能会影响本月的申报和开票!

一,及时查看上个月的输入发票

因为许多公司和会计师提早结束工作并在1月下旬进入假期,所以许多单位在1月没有认证输入发票。因此,如果未验证一月份输入的发票,则必须在下班后及时输入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并检查属于一月份的输入发票!确认时,请确保选择“未声明”,以便所选发票将在一月份扣除!

第二,及时的税收清关卡

提醒:对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无论发票是否在上个月发行,请在月初登录发票软件以复制并清除卡!否则,如果税控设备被锁定,则只能由税务服务办公室解锁!

特别提醒您,许多小型企业,因为它们上班晚了,并且由于2月的春节,企业本身很小,因此2月可能无法开具发票,但是即使如此,在报告期结束之前,输入发票软件来复制税款,然后声明并清除卡!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操作方法如下:

现在,最新的报告比较政策已经实施,因此本月报告的所有每月税收控制用户都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请登录发票软件并执行报告摘要

登录到报告平台以进行报告

登录到发票系统以执行远程卡清除

提交季度报告的纳税人无需在本月报告。因此,属于季度报告的小型个体工商户,税控设备在月初输入发票后将自动完成税复制和卡清算操作!

进销存软件必须升级到最新版本!那么,最新版本的Golden Tax Disk开票软件如何确定是否复制税收证明卡?请按照以下步骤

一,检查计费软件的版本号

2.如果可以满足卡清除条件,则在输入帐单时,将显示以下图片:

出现此提示,表明已复制了纳税卡!

3.检查金牌税务磁盘的状态,以查看是否已复制了税务清除卡:

请单击“税收申报→状态查询”,然后单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截图如下

本月是二月

上图显示税款已被复制且卡已成功清除

1.僵局日期是:下个月中旬和下半年的一天;

死锁日期:2019年3月16日

2.税收报告信息:“无”;

纳税信息为“无”,表示该卡已成功清除({}} 3.上次报税日期是:当月的00:00;

(如上图)上次报税日期是2019年2月1日0:00({}} 4.税收复制的开始日期是:下个月的1日;

(如上图)纳税副本的开始日期为2019年3月1日

同时,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确认本月的纳税申报和卡清算是否成功。

如果纳税副本的开始日期为下个月的1号,但是纳税申报单数据显示为“是”,则表示该公司尚未清除该卡,因此需要进入开票系统以申报成功后,再次清除卡!

特别提醒:

(1)在税务局复制报告的一般条件下,请勿单击操作;

(2),必须在每月的纳税报告期内(通常为1-15天,如果有节假日将推迟)完成纳税申报和银行卡清算,否则将无法开具发票并将其锁定在纳税报告期之后。锁定后,您只能去大厅用税务控制设备清除卡!

(3),请确保计算机日期为当前日期,否则计费系统无法与服务器同步!并连接到服务器并成功测试!

(4)每月报告用户必须首先报告摘要,然后在成功申报税收处理平台后发送所有纳税申报表,然后再次输入帐单以清除卡。您可以在声明时清除卡!)

(5)。如果上个月开具的发票未成功上传,系统将不会移动纳税证明卡,并且上个月的脱机发票必须成功上传!

亲,复工复产有涉税问题欢迎@我_办税

青海税收

随时随地访问与税收相关的信息

在当前新冠状肺炎的预防和控制的关键时期,地方税务部门在做好系统的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同时,正在全面实施“非接触式”纳税服务以解决与纳税人有关的税收问题。尽可能在网上处理与税收相关的业务,以确保在发生流行病时能够正常恢复生产和生产,并确保市场实体的纳税安全性。

北京:非凡时期的简化手续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西城区税务局第五税务局接到财务人员的电话:“我是公司财务人员。我刚回北京是因为我有联系的历史现在和湖北人在一起我在家里观察。我可以远程工作,但没有在线电子税务局的U-Shield。明天是我们公司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截止日期。如果过期,它将无法扣除进项税。,我该怎么办?”

针对此类问题,西城区税务局已经制定了计划。“根据您的税务登记号,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登录密码,我们将进行记录。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将做一些特殊的事情来简化程序。”税务局的答案很明确。

图为北京税务干部协助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的自助税区开展业务。

在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孙慧慧回忆说,接听电话后,一位年长的纳税人向他询问了在线发票申请流程。在耐心回答的同时,他还别忘了提醒纳税人在流行期间尽量减少旅行,并使用在线税收管理。

他说,随着电子税务局功能的不断增强和完善,纳税人可以在不离开家的情况下在线处理许多税务服务,从而减少了纳税人的出行时间,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并增强了他们的收益感。 。“对于纳税人来说,这是一种新的税收观念。”

据北京市税务局称,自1月20日以来,已经开始在线处理139项与税务有关的事宜,包括发行其他税务文件。同时,该市已实施了49项与税收有关的事项,包括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局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加强网上推广功能,建立了漫画,短片翻译的方式。原创主题漫画“ Taxbao带您上网”系列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他们认为,在抗击流行的特殊时期,这些方法易于理解,并使看似“深层”的在线税收管理方法更容易被接受,从而解决了纳税人的迫切需求并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惊喜。税务部门的“热情心”。

江苏:企业可以在“特殊条件”下快速征税

“突然的流行病打乱了我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作为一家企业,它承担着社会责任,不仅面临经营压力,而且与税收有关的事务也影响了公司高层领导的心。刚才,税务部门提供的“非接触式”税务服务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吗?我们内心深处无底。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公司的风光使我们心中一straight。一个问号。宏阳集团财务负责人沉广平谈到“非接触式”税收服务经验时非常激动。

图为江阴市税务干部为企业在线提交电子信息以快速处理退税提供的在线指导。

困难的一点,P Plus支持。武汉疫情爆发后,宏阳集团捐赠了总计1500万元人民币,并立即组织动员了海外各方的资源,紧急购买医疗防护用品,并抵达了武汉。

“为应对通过县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的新皇冠肺炎疫情而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全额扣除。我们什么也不会做。扣除土地以实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并肩作战,为企业提供最佳的“战时服务”,并尽一切努力为企业援助受灾地区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南京市江北新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说。

江西:轻松单击在线发票

“为了与流行病作斗争,我们的超市坚持开门营业,为平民百姓提供生活必需品,但我们紧急使用发票,不敢去税务厅领取发票。的方式来做,发票很容易为我们解决。这是一个大问题。最近,Lux西县贾家乐购物超市的会计师彭林在收到税务局寄来的20张发票后非常感动。

图为凭祥市税务局局长指示纳税人通过远程视频处理涉税业务。

疫情爆发后,萍乡市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税收管理方式,并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了“无形”税收服务,例如在线,手持和邮政服务。提供税务服务。同时,凭祥市税务部门也定期对税务机关进行通风消毒,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安全的环境。

公司能否因这种流行病而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捐赠吗?萍乡市税务局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整理了慈善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多种渠道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了准确的指导,使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够吃得饱。 “放心。”

陈岩是江西新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她的公司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货物很多。在税务部门的在线“直播”中,她了解了应对流行病的政策和措施,经过快速估算,她发现该公司可以享受约30万个减税优惠。对此,陈燕说:“税务部门的“非接触式”服务已经解决了企业的问题,我们有信心度过这一艰难时期。 ”

青海:“不满足”税费

图为拉玉莲通过手机为工作组中的会计师回答与社会保障支付有关的问题。

据La Yulian所说,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期间,她经常接到“两个保险”的电话要求接受特殊医疗,因为必须紧急治疗患者,而税务干部则为农民和农民支付了医疗保险。牧民。群众问题不是小事。建闸县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18项具体措施,并按照特殊事务的原则,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使人民利益不受损害。新的冠状肺炎流行。失利。截止目前,建闸县税务部门共办理了15项“非接触式”支付工作,为抵制流行病的防治贡献了税收。

重庆:在线接受“非接触式”税收处理

“申请发票后我可以得到几天?” “税务局还能处理房地产转让税吗?”在重庆,在疫病防控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忠县税务局的税务服务组成立税务企业沟通的重要职位是,该小组中的10名税务人员回答了问题,为近3,400名纳税人提供了服务,并为更复杂的事务提供了“一对一”的个人咨询。

据了解,重庆天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西丁钠和美罗培南是预防武汉市流行的关键药物。自恢复工作以来,公司与集团的兄弟公司共同创造了价值抗菌成品药468万元送到湖北。同时向中县有关部门,一线防疫单位和医务人员捐赠了消毒,防护用品等价值11万元的物资。

公司财务负责人说:“我们现在将精力集中在为防疫工作提供物质保护上,优惠税收政策无疑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支持。预计我们的所有捐款将享受约10,000的免税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还有数万笔退税。节省税款可以更好地组织商品供应,并为下一轮生产注入活力。 ”

中线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多种“非接触式”在线纳税方式,减少了离线税收交易的数量,减少了因收集税款而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人,并履行职责。对流行病的责任,预防和控制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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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将延期_疫情

关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问答(问题6)

13.流行病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后,税务机关会考虑推迟此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结算的纳税报告期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将考虑根据疫情影响的时间,合理延长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结算时间。

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第六期)

1

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此个人所得税免除需要任何信息吗?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10号公告)规定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定义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

考虑到相关人员目前处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第一线,他们的单位还承担着繁重的控制任务。为了有效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的负担,上述人员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不予征收。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情况下,付款单位无需申报,而仅保留发证人员的清单和金额以供参考。

2

个人可免除临时工作补贴的个人所得税和用于政府标准防疫的奖金。它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申报吗?

答:是的。考虑到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正处于防疫工作的第一线,他们的单位也承担着繁重的控制任务。为了减轻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及其单位的负担,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于报告,仅保留付款人的名单和金额以备将来参考。

3

对不起,受到该流行病影响的支持产业有哪些?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纳税人应确定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所占比例符合要求。如果2020年的亏损受结转期限从5年延长到8年的政策的影响,则应在电子税务局向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结转期限政策的声明”。 2020年企业所得税已结算并缴纳。纳税人应在“延长亏损年限的适用政策声明”中填写纳税人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所属的特定行业,并遵守政策要求和主营业务收入它负责满足要求和所选困难行业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我们公司是一家制药设备制造和安装公司,专门从事药物提取和浓缩设备的制造。如果我公司现在可以申请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可以享受有关的防疫政策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防疫重点保护材料制造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例如,如果贵公司被省级以上发展和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为防疫重点材料生产企业,则允许将新购置的相关设备用于扩大生产能力。公司所得税前的成本。扣除。

5

为主要材料生产企业的一次流行病防控一次性扣除政策。如果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是否可以适用此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预防和控制疫情的重点是确保原料的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新购置的相关设备,计入当期费用,并扣除企业所得税。“购买”包括货币购买或自行建造,这与单价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电器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相一致。融资租赁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因此不能采用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的一次性税前减免政策。

6

指定的医院是否有资格在某些特定支出上支持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以支持防疫工作?

答案:尚未针对指定的医院发布任何特殊的减免或优惠政策来预防和控制疫情。但是,指定的医院和其他单位用于流行病防控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以及符合当前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其他支出加上减免和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减免和优惠政策。

7

打扰一下企业所得税的一次性税前减免政策,以扩大防疫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购买设备是否受到500万元的限制?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防治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 ),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新购置的有关设备,不论单位价值是否在500万元以上,均可扣除一次税款。

8

对不起,如果企业购买的防护用品(例如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无法开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如果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另一方已经完成税务登记。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将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开具的发票)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是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规模零星业务的个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以及内部凭证将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凭证收据应包含相关信息,例如接收单位的名称,个人名称和身份证号,支出项目以及收据金额。

9

在这种流行病的指定医院中,与新冠状动脉肺炎相关的支出是否是单独的项目,例如:劳动力成本,消毒成本,新的特殊渠道,CT切断的房间以及其他支出,当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清算根据研发费用扣除75%?

答案:与指定医院爆发相关的支出,如果属于R&D支出范围,则应遵守R&D扣除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它们不符合现行法规,则可扣除费用(研发费用),残疾人的工资),则暂时无法应用其他扣除政策。因此,就目前的政策而言,指定医院在劳务成本,消毒成本,新的特殊渠道和CT机房的关闭方面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作为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但不能扣除。

10

如何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我可以捐赠给任何政府部门吗?

答案:根据《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国家或以上国家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关为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而捐赠现金和肺炎流行用品,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无论是哪个政府部门(如民政局,卫生局等),只要符合县级以上县级的条件,并且属于国家机构的范围,捐赠人均可享受优惠。通过捐款全额扣除的政策。

11

作为一家公司,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是防疫的主要材料生产公司?我需要申请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税务总局),疫情的预防和控制侧重于保障生产企业名单由省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接,有关事宜将尽快得到澄清。

1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捐赠捐款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个人通过公益事业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关捐赠现金和物资用于冠状病毒新感染的肺炎流行,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我在第一季度提交公司所得税时可以申请此政策吗?

答案:企业可以在第一季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公告)进行申报和享受)对于相关要求,应在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中填写捐款的全额扣除额,并保留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

13

疫情持续了这么长时间。税务机关是否会考虑延迟此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结算的纳税申报期?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将考虑根据疫情影响的时间,合理延长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结算时间。

14

个人直接向指定抗击流行病的医院捐赠医疗用品,医院需要向个人签发接受书。除了录取通知书中的名称,ID号,物品名称,数量等外,您还需要指出捐赠材料的价值吗?如果医院的录取通知书中没有具体说明金额,则需要哪些证明文件来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

答案:购买医疗保护用品时,可以保留发票和小额购物发票等购买收据。

1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规定,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参加防疫治疗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获得的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来自个人所得税。政府定义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防疫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应当类推执行。那么,政府制定的标准是否可以成为乡(镇)政府发布的标准?对于其他人员,是否必须是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参加防疫工作提供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以便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参加防疫工作的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工人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防疫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应当类推执行。

其中,是政府定义的参与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发布的标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人员,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16

我想先向协会捐赠,然后再捐赠给当地医院,以支持防疫工作。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吗?

答案:只要协会符合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条件,个人向协会当地医院进行的流行病预防和捐赠的捐款就可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完全扣除。

17

由于该流行病而遭受了重大损失或严重损失的企业,纳税人确实遇到了困难。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免税政策?怎样申请?

答案: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实有纳税困难,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减免房地产税。定期地。《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纳税人,应当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如果纳税人由于流行病而蒙受重大损失,并且确实难以缴税,则可以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地产税的两个困难。

18

对不起,由于流行病而遭受重大损失或生产和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减免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吗?公司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案:由于流行病而遭受重大损失或对其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只要遵守房地产优惠政策,就可以申请获得住房用地地方人民政府和税务机关发行的税费和城市土地使用税。两次减税。申请过程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9

我们公司是一家综合酒店,还从事住宿和餐饮业务。担心该国已在流行期间发布了针对生活服务的增值税豁免政策。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模式,我们可以放弃住宿服务的免税待遇,而仅享受餐饮服务的免税待遇吗?

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8号2020年)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饮食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住宿服务和饮食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关于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附件1)第48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时应享受免税和减税优惠。如果发生应税行为,他们可能会放弃免税和减免税款需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和减免后,您不能在36个月内申请免税或减免。

您的酒店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选择享受餐饮服务的增值税免税,同时放弃住宿服务的增值税免税。豁免之后,您不得在36个月内申请住宿服务的增值税豁免。

20

我已经看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抗击艾滋病防控战争中的作用的通知》第十八项(税总发〔2020〕14号)。 :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提交有关材料的纳税人免征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税收抵免评估;暂未按照现行法规将逾期纳税人识别为异常家庭。 ”“逾期申报”是指依照税收征管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核准的逾期申报,或者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的逾期申报。 ?

答案:SZF [2020] 14号中的“逾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而造成的逾期申报。需要说明的是,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仍无法在2月28日前办理税务申报或递延申报的,可以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解释有效理由,然后完成延期申报程序并办理纳税申报。同时。税务机关不得施加滞纳金,不得施加行政处罚,不得调整税收抵免评估,也不得将其识别为异常家庭。纳税人应对书面陈述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第五期)({}} 0 1

公司组织的员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防疫工作。公益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发行捐赠说明,而是统一为公司发行了捐赠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纳税。是否有税前扣除?

答案:是的,当个人因应新的冠状肺炎疫情而享受捐赠的全部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措施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个人慈善捐款个人所得税政策”第99号)(实施),即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联合员工组织慈善捐赠,纳税人可以从集体发行的捐赠票据和员工详细信息中扣除。

0 2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向防疫地区捐款。因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无法及时发行票据,但答应在一段时间后向我发行票据。扣除政策?

答案:是的,当个人因应新的冠状肺炎疫情而享受捐赠的全部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措施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 《慈善事业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99号)。根据2019年《财税公告》第99号,个人捐赠时如不能及时获得捐赠通知书,可凭捐赠银行付款凭证暂时享受减免政策,并在90天内获得捐赠通知书捐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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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我扣除并购买了多少医疗用品,例如口罩和防护服?

答案:当个人因新的王冠性肺炎流行而享受全额扣除捐赠的政策时,具体操作措施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慈善事业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99号)。根据2019年《财税公告》第99号,捐赠口罩,防护服等材料的捐赠人应当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金额,并享受税前减免政策。同时,根据公益捐赠的相关制度要求,接受捐赠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将按照相应的方法确定捐赠材料的市场价格。例如,当个人购买材料的时间与实际捐赠时间非常接近时,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将根据购买价格确定材料的市场价格。应当指出,这个市场价格将由捐助者确认。因此,捐赠者可以根据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确认的物资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金额。({}} 0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我们公司属于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为了扩大新购买的相关设备的生产能力,主要的生产保护材料还生产了一些其他与疫情无关的东西。是否允许将材料计入当期成本并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答案:它可以计入当期成本,并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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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行期间,公司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向员工支付购买口罩的费用吗?

答案:可以将购买公司发行给员工的口罩的费用扣除公司所得税。如果发放现金补贴,则可以将其作为员工福利的税前福利扣除。({}} 0 6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受这一流行病的影响,几年前预订的一些宴会被取消。我购买的食材无法出售,而且变质了。我可以将其扣除为公司所得税之前的损失吗?

答案:食品成分属于餐饮企业的库存。如有恶化,可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前法人资产减免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相关事项保全信息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要求企业丧失资产,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税收调整的详细清单”将不再报告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0 7

流行期间,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清洁,我们公司在互联网上购买了一批消毒剂,但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可以用作减税证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国企业发生的支出项目分类为增值税应纳税项目(以下简称“增值税”)称为“应税项目”),另一方是已经过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支出是根据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证明的;另一方是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少量交易的单位对于从事零星业务的个人,将税务机关签发的发票或收据和内部凭证用作税前扣除凭证。收据应包括受益单位名称,个人名称和身份证号,支出项目以及收据相关信息,例如金额。({}} 0 8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其中涉及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有关的捐款,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涉及的税收和政策问题可以参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99号公告吗号执行?例如,如果单位员工向公司捐款,而公司进行统一捐款,那么个人如何在计算税款之前扣除呢?如何确认个人捐赠口罩和其他材料的数量?

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您可以参考本次爆发中完全扣除个人捐赠政策的具体操作措施。慈善捐款”(201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9号公告)实施),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统一进行慈善捐赠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职工的捐赠说明和职工的详细说明予以扣除。({}} 0 9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发给个人以预防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实体(包括现金)(不包括现金)不包括在工资中,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文档中“药物”,“医疗用品”和“保护用品”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考虑到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的种类很多,因此很难在政策中一一列出。因此,从原则上讲,只要药物,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与预防新的冠状肺炎直接相关,如口罩,护目镜,消毒剂,手套,防护服等,可享受2020年第10号财政和税收公告的免税规定。({}} 0 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是否宣布2020年第9号第1条,第2条和第3条提到的物品和货物的具体范围?

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2020年第9号法令,涉及可享受全部减免政策的所得税捐赠问题。根据2020年第9号文件,企业和个人只需通过合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捐款,或直接捐款给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这些捐款将用于应对新的冠状肺炎疫情,您可以享受全部扣除政策。也就是说,税收政策只强调捐赠的目的,并不限制捐赠的商品和物品。({}} 0 11

来自个人和员工的合格捐款将全额扣除。应税收入不足以抵扣。多余的可以结转吗?

答案:就企业所得税而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完全扣除企业产生的合格捐赠支出,并且不会存在扣除不足的问题。如果发生损失,可以按照规定的损失正常结转。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政策框架,没有相关规定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额。因此,个人捐款将无法结转并在以后的年度中扣除。({}} 0 12

直接向防疫特派团医院的团体医疗伤害保险捐款的保险公司(保险是为医务人员提供的),他们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回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附件1,以下简称36号文),纳税人免费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公益事业服务或者,如果是针对普通大众的,则不视为销售服务,也不征收增值税。

保险公司免费为负责防疫工作的医院提供保险服务。它们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的商品捐赠范围,但可以根据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用于公益事业。或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增值税不视为销售。({}} 0 13

如果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第8号公告和2020年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但在文件发布之前,纳税人已为相关企业开具了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其中难以收回无效或红色发票。我可以选择为某些特殊增值税发票支付增值税,而仍然享受其他部分的免税待遇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的第3条,纳税人应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得发布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则相应的猩红色发票或原始发票应作废,然后按照规定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在防疫期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但不要及时开具。增值税免税政策可能首先适用。相应的免税政策到期后,应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1个发行在一个月内完成。

在第8号和第9号公告发布之前,发生了纳税人的相关应税行为,第8号和第9号公告中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可能适用,但纳税人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或者原发票作废的,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应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其余收入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公告发布后,纳税人应当按照第8、9号公告的规定,实行免税政策,开具发票。({}} 0 14

纳税人在一月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暂时无法使用,并且已开具红字发票,因此准备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开具发票。每月增值税申报是否可以先申报免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的第3条,纳税人应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得发布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则相应的猩红色发票或原始发票应作废,然后按照规定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在防疫期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但不要及时开具。增值税免税政策可能首先适用。相应的免税政策到期后,应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1个发行在一个月内完成。

因此,纳税人可以在申请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先申请免税。({}} 0 15

纳税人遵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的免税政策。1月份是否开具适用税率的一般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发票或开红色信才能享受折扣?是否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第3条第2项享受免税优惠,并在实施免税政策后的一个月内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开具普通发票以便随后享受福利?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的第3条,纳税人应适用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得发布有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则相应的猩红色发票或原始发票应作废,然后按照规定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在防疫期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但不要及时开具。增值税免税政策可能首先适用。相应的免税政策到期后,应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1个发行在一个月内完成。

如果纳税人按照上述要求应用与8号公告和9号公告相关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则仅对“特殊增值税发票”需要相应的红字发票或无效的原始发票。如果已按照适用的税率开具了普通增值税发票,则无需收回发票即可享受免税政策。您可以直接申请免税。公告发布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时,如果开具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的普通发票,应在税率或税率中填入“免税”字样。收集率列。({}} 0 16

我的公司为使用新型冠状病毒的员工购买了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当我购买它们时,我获得了一张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投入的这一部分是否适用于“集体利益”,并且不能扣除?

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在流行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用于恢复该企业的工作和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时期内,已取得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对于凭证,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0 1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20年第8条中宣布,第5条规定,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材料的快递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如何确定这里必需的生活用品的具体范围?我的公司应该如何判断是否免税?

答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5条规定,应提供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快递服务,以提供必要的生活材料分销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必需的家庭用品的快递服务所得的收入,是指为居民个人快递商品提供的快递服务所得的收入。({}} 0 18

2020年2月之后,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进一步延长至第28号。增值税发票检查确认期会延长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2月进一步扩大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 27号),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将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纳税人将采用增值税务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使用增值税抵扣券的期限也相应地延长至2月28日。({}} 0 19

由于这种流行病,我们公司将长期出租工厂的企业的租金减少了三个月。这三个月的相应租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由于租金是预先收取并开具发票的,所以在退还三个月的租金后我该怎么办?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与土地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6号),纳税人在不动产租赁和规定免租期的前提下租赁合同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附件1)为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您的公司可以通过签署补充租赁协议来应用上述免租金增值税政策。由于您的公司已经提前收取了租金并开具了发票,因此应向您发出为期三个月的退款,并附上红色字母的发票以抵消相应的租金。({}} 0 20

我的工厂正在生产无纺布。由于疫情,对口罩的需求猛增。召回员工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5倍,并积极联系了离开工厂的员工以开始工作。区政府为我的工厂发放了启动补贴。这项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抵扣券确认期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应与其销售有关。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收入或数量有直接联系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他情况下获得的税收补贴收入不归为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增值税。地区政府向您的工厂发放的启动补贴与工厂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收入或数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您无需为此补贴计算和支付增值税。

关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热点问题和解答(问题4)({}} 0 1

为了抗击新的冠状肺炎,我公司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免费捐赠了一批方便食品,以抗击新的冠状肺炎。《关于预防和控制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请问,在享受免税政策之前,我的公司是否需要通过免税申报程序?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遵守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肺炎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新的冠状病毒感染(2020当年第9号)享受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不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申请免税声明,但有关证明材料为保留以备将来参考。因此,您的公司无需办理增值税豁免备案手续。自行申报免税可以享受免税优惠。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应保留捐赠的相关材料以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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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单位是货运公司。在流行期间,我们承担了将医疗物资运送到邻近城市的指定医院的任务。我是否需要去税务机关享受免税政策,以保护交通防疫??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公司正在享受“财政部财政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当交通运输防疫关键保护材料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第三条规定的控制免征增值税申报时,无需办理相关的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应在流行期间保存用于运输和预防流行病的重要保护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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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我们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用品,例如口罩,消毒酒精等,由红十字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关于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红十字会向我公司发出了接受捐赠的通知书。这张纸条可以免费用作捐赠证明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纳税人必须遵守关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为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而捐赠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的,可以不办理免税备案手续而独立申报免税,但有关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参考。您的公司已获得红十字会发出的捐赠接受通知书,可以证明您公司的未付捐赠,因此可以用作未付捐赠的证明。请保留您的捐赠收据以进行检查。({}} 0 4

我们公司是武汉市的一家企业。我们直接向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交付了一批自主生产的防护服,并免费捐赠给他们,以抗击新的冠状肺炎。《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病毒感染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请问,我公司获得的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捐赠接受印章可以作为捐赠证明而无偿赔偿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纳税人必须遵守关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为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而捐赠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的,可以不办理免税备案手续而独立申报免税,但有关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参考。贵公司获得的武汉金银滩医院加盖公章的捐赠验收印章可以证明贵公司的未付款项,因此可以用作未付款项的证明。请保留您的捐赠说明以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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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主要防疫生产材料生产企业。我可以去税务局申请退税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防疫是保证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 8号公告”)的企业”)规定,应为滞留和抵销征收增值税。对于退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加的保留税收抵免。因此,贵公司可以在2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完成2020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然后根据8号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量保留税的退还。({}} 0 6

我们公司根据卫生部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直接向承担流行病防治任务的医院直接捐赠了一批自产护目镜,以预防和控制新的王冠疫情。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捐赠税政策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不起,我们应该如何开票?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税销售不得向纳税人发布免税规定。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税部)第9号,贵公司免征增值税2020)。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您的公司在“税率或费用率”列中开具普通发票,则应在“税率或费用率”列中填写“免税”字样。({}} 0 7

我们公司的一家连锁酒店提供住宿服务,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税收政策的税收公告》(2020年8)增值税政策。我公司为2020年1月收取的住宿费开了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该怎么办?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纳税人必须遵守关于预防和控制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情况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捐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预防和控制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如果相关规定适用于增值税免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应的猩红色发票或原始发票将失效,然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发票。如果您的公司需要享受2020年第8号公告中规定的免税政策,由于1月份发行的三张特殊增值税发票已经跨了几个月并且不能失效,因此您应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然后遵循相关规定。开具普通发票。({}} 0 8

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我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支持的税收政策,运输了一批用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保护材料。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运输防疫重点保护材料所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关于一月份获得的用于交通防疫的重点保护材料收入,我公司在一月份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最近很难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之前,我可以先享受免税政策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在流行病防控期间。对于特殊发票,如果未及时开具相应的猩红色发票,则可先应用免税政策。相应的猩红色发票应在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实施后的一个月内开具。在此基础上,贵公司可以享受优惠的增值税免税政策,然后按照规定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其开具期限为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实施后的1个月内。({}} 0 9

我是一家生活服务公司的会计师。我公司2020年1月的销售额为35万元,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公告)该年度的第4条规定可以应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申请纳税申报时如何申报免税销售?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如果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申请2020年1月的增值税申报时,应将适用于当前免税政策的销售之类的项目填写在第8栏“免税销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于一般纳税人)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附信息(1)的第19栏中免税项目“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应栏中。

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在申请2020年1月的增值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适用于当前免税政策的销售和免税额。 (小适用于大型纳税人)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和第17栏“当期免税额”的相应列。

实行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还应填写“增值税减免声明明细表”,并在填写时准确选择税收减免代码,并准确填写免税商品等项目。({}} 0 10

我们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其业务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8号法案)免征增值税政策。我公司2020年1月的销售额为5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应该如何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单?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第3条(2020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纳税人应遵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红字发票或原始发票应作废,然后应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并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由于贵公司在1月发出的特殊发票是跨月的,因​​此不能无效。您只能在2月及之后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然后按照规定应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当您的公司申请2020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记录的营业税和销项税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栏中,对应文件(I)中的应税项目。

如果您的公司在2月发布了相应的红字发票并重新发行了普通发票,则在处理2020年2月的增值税申报时,与红字发票相对应的负销售税和销项税增值税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应信息”栏内包含有增值税项目,普通发票所对应的免税销售则包含在增值税免税栏中。对应于“增值税减免申报表”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的税收征收与管理公告》,如果您的公司由于购买者与销售员之间的沟通等原因在2月未能发出相应的猩红色发票。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第3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在防疫期内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必须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而不能及时发行。对于免税政策,应在相关免税政策实施后的一个月内开具相应的猩红色发票。当您的公司处理2020年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您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补充信息(1)”的相关栏中填写1月份的增值税减免。与特殊发票相对应的销售和销项税(以负数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栏中和“增值税扣除和免税声明明细表”的相应栏中报告。后期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和普通发票后,当期增值税申报时,不得销售红字发票和销项税,以及普通发票的免税销售和免税额。重复计算。({}} 0 11

我们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们的业务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否(2020年8月8日)与免税政策有关。我们公司1月份的销售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已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在2月1日处理增值税申报时,根据税项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公告》(2020年第4号SAT公告)的第4条,本公告发行以前,如果纳税人已对免税政策适用的销售量和销售量应用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则根据应税销售量和销售量,他可以选择更正当前报告或在下一个报告中进行调整。

如果您的公司选择更正当前期间,则可以更正2020年1月期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在销售收入和其他应遵循当前的免税政策。以及“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的相应栏目。

如果您的公司选择在下一个申报期进行调整,则可以发出“增值税退税附件信息(1)”税收项“其他在“发票”列或“未开具发票”列中,报告适用于一月份免税政策的销售和销项税额(用负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列和“增值税扣除额”和豁免声明的详细信息”在“表格”的对应列中,报告了在1月至2月期间适用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等项目。

上述免税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以退还或扣减纳税人将来应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0 12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汽车厂。我们计划向湖北省几家防疫指定医院捐赠一批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防疫工作。如何享受特惠消费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遵守《财政部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捐赠的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的个人应自行消费纳税申报单,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当期减免(免税))“税收详细信息”的相应列无需进行纳税申报,但应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将来参考。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将中型和轻型商用巴士捐赠给指定的医院进行防疫工作,则可以通过自行声明免税来享受免税优惠,并且您无需执行免税备案程序。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应保留捐赠的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有关证明材料,以防疫情检查。({}} 0 13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石油化工公司。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我们在今年1月底向城市慈善联合会捐赠了一批汽油,用于预防流行的车辆。消费税申报单如何处理?

答案:“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部)(2020年1月9日)规定的捐赠税收政策,截至2020年1月1日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在该公告之前应用该税种豁免对于基于应税销售量和消费税申报的销售量的销售税和销售量,可以选择更正当前期间或在下一期间进行调整。可以免征的消费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以退还或扣减纳税人日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因此,您的公司在一月份捐赠了汽油,以免征消费税。如果已根据2月份税收申报期内应课税销售量报告了消费税,则可以选择在2月份税收申报期内更正当前申报,或在下一个申报中进行调整。如果已缴纳了免税消费税,则您的公司可以申请退税或将来扣除应缴纳的消费税。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申报免征消费税时,有必要填写消费税申报表和“本期减免税(免税)明细表”中的相应栏。({}} 0 14

我们的公司是汽车制造商。在今年1月底,我们向该市的防疫总部捐赠了几辆汽车,用于防疫和调度。消费税已根据2月初的应税销售额宣布。我还能享受消费税优惠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答案:“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部)(2020年1月9日)规定的捐赠税收政策,截至2020年1月1日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在该公告之前应用该税种豁免基于已征税销售量和销售量的消费税申报表的销售量和销售量可以选择更正当前报告或在下一个报告中进行调整。已免除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退还或扣除。消费税。因此,贵公司在一月份捐赠了一辆车来享受免税待遇。如果您公司的2月税收报告期已按照应税销售额报告了消费税,则可以选择在2月税收报告期中更正当前税收申报表,或在下一个税收申报中进行调整。对于免除的消费税,贵公司可以申请退款或扣除应在以后支付的消费税。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申报免征消费税时,有必要填写消费税申报表和“本期减免税(免税)明细表”中的相应栏。({}} 0 15

最近,我们公司与一家日本公司合作开展了一个新项目。我们计划出口一批货物,需要申请出口退税(免税)备案才能申请出口退税。但是,由于在流行期间交通不便,我们不能去税务机关。。我的公司应如何处理退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标准版本提交电子数据后,您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免税)备案,而无需向海关提交纸质文件。税务机关。在检查完电子数据而没有任何错误之后,税务机关可以为您的公司归档记录,并将通过网络将处理结果尽快通知您的公司。公司收到记录处理结果后,您可以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窗口”出口退税报告平台的标准版本以及提交出口退税(免税)声明的电子数据。({}} 0 16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公司。我想签发“出口货物代理人”。但是,在流行期间,有许多不便之处,我不能去税务机关。如何颁发证书?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标准版本提交电子数据后,无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口货物代理”即可。税务机关检查了电子数据的正确性之后,可以为您的公司颁发证书,并通过网络尽快将结果通知公司。({}} 0 17

我公司是湖北省四级外贸出口企业。在爆发爆发之前,您需要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纸质材料。但是,由于在流行病防控中的交通管制,纸质材料很难提交,我不能申报出口退税吗?

答案:在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期间,您的公司可以继续申报出口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在流行病防治期间,所有企业包括四个类别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无纸化申报制作出口退(免)税申报。因此,在流行病防控期间,贵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窗口”出口报税平台的标准版等在线渠道提交出口退税电子数据。可以申报出口退税。暂时未提供相关文件。数据。如果税务机关无误地检查了电子数据,并且没有可疑点,例如税务欺诈,则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并将结果在线报告给您的公司。流行病结束后,贵公司应将纸质材料报告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查。({}} 0 18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出口公司。由于质量原因,2019年将销往国外的一批出口货物要退回。出口之前,税务机关需要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证明(不退还)。去海关办理退货手续。上述货物尚未申报出口退(免)税。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纳税人应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本的“单窗口”国际贸易出口退税平台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出口退税(免税)相关证书。因此,您的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单窗口”国际贸易出口报税平台的标准版本提交“退款退税申请表(不可退款)证书”的电子数据,并且税务机关将尽快对其进行审查。签发退还出口货物的关税退还证书(无税退还),并通过Internet向您的公司报告结果。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在海关提供海关退税程序,则需要提供纸质“出口货物退税的退税证明(未退还)”,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会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您公司指定的地址。({}} 0 19

我们公司是山东省的一家外贸企业。 2019年12月,我们从湖北一家服装制造商那里购买了一批服装,并将其出口到韩国。但是,这家公司发给我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通过邮件发送的。在此过程中丢失,由于流行病,另一方无法在短期内向我们提供发票,这可能导致我们公司无法在退税截止日期之前领取退税证书(豁免)。请问我的公司是否仍然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和目前的出口退税政策,结果,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出口退税(免税)声明,则可以在收到退税(免税)证书和相关电子信息后作出退税(免税)声明。因此,如果您的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退税(免税)截止日期之前收集相关的退税(免税)证书和相关电子信息,则可以按以下方式收集退税(免税)证书和相关电子信息:此后尽快。,然后做出退税(免税)声明。({}} 0 20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于2019年与一家新加坡公司签订了软件开发合同,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软件开发并交付给另一方。2020年1月,这家新加坡公司提出了修改软件某些功能的需求。由于这种流行病,我们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软件开发和修改后功能的测试。因此,另一方无法支付公司外汇,这可能导致我们公司倒闭。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外汇,我的公司可以继续处理退税(免税)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 ,纳税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取外汇收到外汇后,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免税)。因此,即使您的公司到2020年4月才收到外汇,以后再处理外汇收款后,您仍可以根据当前法规申报出口退税(免税)。

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第三期)({}} 0 1

税务机关在帮助预防和控制流行病以及恢复企业生产和扩张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功能帮助战胜流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第一条:规定: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帮助预防和控制流行病,恢复企业的生产和扩张。

(1)实施支持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支持税收政策的防控。 2020年2月1日和2020年2月6日,出台了有关“六税”和“两费”的12项新政策,地方政府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出台了政策。政策,及时优化和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简化处理程序,尝试使用在线方法对纳税人和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积极加强与发展改革,行业信息和信息的沟通。其他部门确保该政策简洁,易于实施,使纳税人和纳税人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该政策,并宣布该政策以实现享受和享受。对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国家实施的较大的减税减税政策,必须进一步落实细则,巩固和扩大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2)编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南,以支持防疫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已编制并发布了《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以便利纳税人和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征收管理条例。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政策指导方针,一站式地加大实施力度,以确保全面准确的着陆。

(3)有效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绩效考核和专项监督,支持疫情防控,严格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受影响。加强政策运行的统计计算和后续分析,积极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0 2

税务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税收范围,并有效降低传染病的风险?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功能帮助打赢防疫控制战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第二条:进一步扩大的规定“非接触“作风”交税,有效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4)澄清有关在线纳税的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整理并发布了与税收有关的在线申请清单。当地税务机关必须积极通知纳税人和付款人,清单中的所有内容都可以在不离开房屋和在线的情况下进行处理。他们不得要求纳税人或付款人去税务局或政府服务厅处理清单中列出的有关项目。商业。

(V)扩大在线纳税范围。地方税务机关应遵循“尽可能在线上”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清单,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扩大和丰富网上纳税事项,实现更多的业务转移从税务局到互联网。提高在线处理率。

(六)优化在线纳税平台。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纳税平台的运维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优化电子税务局和综合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对接的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在线处理发票业务。通过电子税收局的移动终端,扩展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来支付税款和费用,从而为纳税人和付款人提供更多的“手持税”便利。

(VIII)丰富多样的非接触式处理方法。在在线扩展纳税服务时,地方税务机关必须积极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纳税渠道。继续扩大“网上申请,邮寄”发票,出口退税(免税)无纸化申报,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单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式纳税范围。

0 3

税务机关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纳税人的安全?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赢得防控停滞战争中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 (9)确保安全处理。严格做好纳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税收站区)的温度探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工作。在为一线工人提供安全保护的同时,积极提供纳税人和纳税人基本防护用品,如纸巾和洗手液。科学规划税务服务办公室的进出路线和功能区域设置,以确保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积极寻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纳税服务场所的安全保护措施,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明确告知纳税人和纳税人,以确保他们放心地纳税。({}} 0 4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税务机关会加强指导吗?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帮助打赢防疫停滞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10)加强处理指导。加强税务局的税收指导和咨询权配置,严格执行问责制,进一步完善对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纳税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确保“轻松进入大厅事情很快完成。 ”

0 5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税务机关是否会为生产,销售和运输防疫关键保障材料的纳税人和付款人开辟绿色纳税通道?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帮助打赢防疫停滞战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11)公开直接处理。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提供防疫材料生产,销售和运输的关键保证材料,并尽快为其提供纳税服务,充分支持防疫关键材料的稳定供求。 。({}} 0 6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税务机关会扩大任命范围吗?({}} 0 7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税务机关会实施容忍度管理吗?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功能帮助打赢防控疫情的通知》(水总发〔2020〕14号)规定:(13)实施宽容处理。对于纳税人和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务,所提供的有关信息不完整,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纳税人,纳税人作出书面承诺作出改正后,可以推迟。提交纸质材料。他们的正常程序。({}} 0 8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是否会延长纳税申报期?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功能帮助赢得疫情爆发的通知》(水总发[2020] 14号)规定:(14)依法纳税。根据2月份纳税申报期的延长,由于疫情仍难以报告的纳税人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长。在流行病严重的地区,由于流行病的原因,一次性缴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例如缴纳购车税)可能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 0 9

生产和经营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吗?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抗击流行病停战中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 15)依法延迟纳税段。对于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的流行病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税务机关必须及时依法批准延期缴税的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财务压力。({}} 0 10

适用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SAT公告2020年第8号)纳税人应何时处理?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关键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物资生产企业应当遵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的第二条。作为“第8号公告”)。对于保留数量的退税政策,应在当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保留税额抵免。({}} 0 11

适用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肺炎疫情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新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新的冠状病毒《关于预防和控制感染性肺炎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9号公告)是否需要记录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优惠?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遵守。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性预防和控制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和有关规定(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 9号公告”) )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可以自行做出免税声明,则无需通过相关的免税备案程序,但应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申请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申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扣除和免税声明明细表”中的相应栏;在处理商品及服务税(GST)纳税申报单时,应填写商品及服务税(GST)税“本期减税(免税)明细表”的申报表及相应栏目。({}} 0 12

适用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肺炎疫情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新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冠状病毒的支持”关于防治传染性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符合第8条《 9号公告》和《 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增值税免征政策,不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应的红字发票或原始发票将作废,并应按照规定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在防疫期内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但未及时开具,则可先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相应的红字发票应免于相关的豁免。增值税政策实施后1个月内完成签发。({}} 0 13

纳税人适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8号公告) 2020年)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型税收的支持”文件“关于预防和控制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SAT公告2020年第9号),但是根据纳税声明我该怎么办?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球菌疾病的税收征管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第4条规定:本公告的发布如果纳税人已经应用了免税政策适用的营业税和营业额,并根据已征税的营业额和营业额申请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表,则可以选择更正当期或进行调整在下一个时期。已免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与纳税人日后应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开退还或扣除。({}} 0 14在

流行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在线处理出口退税相关事宜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防疫期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国际贸易“单窗口”出口退税平台(以下简称“在线”)标准版提交电子数据后,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备案,提交更改和相关证书。税务机关接受上述退(免)税事项的申请后,在核实电子数据正确后,可以处理该记录,更改记录或签发有关证明,并将结果通知纳税人。通过在线反馈及时处理。如果纳税人需要签发纸质证明,则税务机关可以邮寄。确实有必要去税务局解决退税(免税)或还款的记录和证明,并且可以通过预约税务处理来分批去税务部门。

6.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和劳务以及跨境应税行为都可以通过在线提交电子数据来申报出口退税(免税)。税务机关接受申报后,如果复审后没有发现虚假出口退税等疑点,可以处理出口退税(免税),并将结果通过在线反馈及时通知纳税人。 。

7.由于流行病的影响,如果纳税人在收到退税(免税)证明和相关电子文件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相关证书或声明出口退税(免税),信息,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应申请签发有关证明或申请退税(免税)。

由于流行病的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或处理外汇收取程序。在接受或处理了外汇收取程序之后,他们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退税(免税)。

8.防疫工作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应提交出口的书面报关单,表格和有关材料。退税(免税)。税务机关应审查补充报告中提交的所有材料。({}} 0 15

为了做好防疫工作,税务机关必须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发票的供应?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功能帮助抗击流行病的通知》(水总发[2020] 14号)规定:“(16)有效保证发票的供应生产和销售医疗急救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杀伤剂,药品和其他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的纳税人以及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加价。增值税发票",您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调整收到的发票数量和最大发票限额,而无需现场检查。除违反税收规定等外,由于流行期间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发生变化,您不得减少增值税发票。收到的数量和最大帐单限额。 ”({}} 0 16

财政部2020年第9号文件第1条指的是“公益社会组织”?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4号SAT公告)第12条规定:公益社会组织是依法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0 17

企业和个人应如何享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的全部税前扣除政策?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4号SAT公告)第12条规定:公益社会组织是依法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如果企业享有第9号公告规定的全部税前减免政策,则应采用“自歧视,享受申报和保留相关材料以备将来参考的方法”,并输入将捐款全额扣除到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行时间。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部税前扣除政策的个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公益性慈善捐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第99号);其中,第9号公告适用。第二条规定,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填写“个人所得税慈善捐赠扣除明细”时,在备注栏中应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获得承担防疫任务的医院发出的捐赠接受书,并将其保存起来以备将来参考,以此作为减税的基础。({}} 0 18

如何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的第1条申请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优惠?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关键预防和控制流行病原材料生产企业按照公告8号文的规定一次性执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政策的,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器材,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18)46号)。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行中填写有关信息。”({}} 0 19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受疫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的企业需要提交信息,以延长该产品的结转期限。损失是否适用?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以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第10条:受疫情影响根据8号公告第4条,经营困难行业企业采用延长结转亏损期限的政策,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延长亏损结转期限政策的使用说明》。于202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0 20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是否免征一项税和两项费用?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11条:纳税人8《公告》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因此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0 21

是否会在预防和控制流行病方面优化税收执法方法?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帮助打赢防疫停滞战若干措施的通知》(水总发〔2020〕14号)规定: (十七)优化税收执法手段。进一步落实“不冒险,不检查,不批准,不进入,不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案头分析,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督”。在防疫期间,减少或推迟了直接或直接的家庭检查。需要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实的事项,可以由相应层次的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并推迟到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需要在税务服务办公室办理实名纳税的人员,应当通过核对登记证,身份证等方式进行核实,暂不要求“刷脸”核实;利用流行病防控机制进行税收欺诈或税收欺诈涉税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0 22

逾期未报告或提交受流行病影响的相关材料的纳税人会受到行政处罚,从而影响税收抵免吗?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抗击流行病停战中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 14号)规定: (十八)依法加强权益保护。受疫病影响的纳税人迟交或迟交有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有关记录不纳入税收抵免评估范围。对于尚未提交应付款的纳税人,根据当前法规,他们不会被识别为异常家庭。行政复议申请人由于疫情的影响而延迟法定申请期限的,从消除影响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对于无法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案件,税务机关将依法中止审判,并在消除疫情影响后及时恢复。

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第二阶段)

1

纳税人必须去税务服务部门处理税款。我如何提前知道税务局是否有专门的防疫工作计划?

答案: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严格遵守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规定。 “(水总函〔2020〕19号)根据政府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区域防疫和纳税服务场所防疫计划。

有关详细信息,请与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服务部门联系,以通过电话或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渠道进行确认。

2

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流行期间,如果税务部门确实需要去纳税服务处进行业务,应如何做好降低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水总函[2020] 19号),到达时缴税如果服务场所开展业务,我们将做出积极安排,以便利纳税人和纳税人在征费期结束时分批处理高峰到高峰的转移,并尽一切可能降低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3

在新冠状病毒的预防和控制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无法去税务部门,他们可以通过哪些便捷方式处理与税收相关的事务?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通知》(水总函[2020] 19号)规定:积极扩大“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我们将按照“尽可能在线上”的原则全面梳理在线纳税事项,因此强烈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应用程序和自助税务站。

4

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流行期间,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个人问题,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帮助?

5

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流行期间,税务机关将如何确保税务服务办公室的高效有序运作?

答案:税务机关将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服务和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水总函[2020] 19号)。实行税收和支付服务处局的值班制度,实行税收指导服务和先询问责制,以便利纳税人和付款人迅速处理有关业务。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计划,确保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种隐患和突发事件,疫情严重的地区要提前安排税收储备地点。及时通知纳税人和纳税人申报的纳税期限的调整情况。

6

如果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延长后,由于流行病,纳税人仍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该怎么办?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第2条(水总函[2020] 19号) ),纳税人,扣除额由于疫情的影响,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延长后,仍然难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长。

7

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过程中,企业如何申请发票以及如何代表税务局开具发票?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水总函[2020] 19号),建议纳税人采用“在线申请,邮寄和分发“或自助终端接收发票”。

因此,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过程中,建议您选择登录在线电子税务局以在线申请和开具发票,并选择通过邮寄或自行接收和开具发票。服务终端。关于电子税务局的使用和技术问题,建议您拨打各省的咨询电话。

8

在2月延长纳税期限后,纳税人是否需要在原始纳税期限之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数据?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和协调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的通知》第2条(水总函[2020] 19号)。 ,税务机关会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纳税申报期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收发。为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登录增值税发票的税控和发票软件,完成增值税发票数据的提交,才能正常接收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9

暴发防控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可以购买什么样的税收政策来购买新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

答案: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1条,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将侧重于确保材料的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新购置的相关设备,计入当期费用,并扣除企业所得税。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由省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

第6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10

由于该流行病的影响,该公司在2020年将蒙受巨大损失。弥补损失的结转期限可以延长吗?

答案: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公告》第4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 ,受疫病影响的困难行业2020年企业遭受损失的最长结转期限从5年延长到8年。运输,饮食,住宿和旅游等棘手行业的企业(指旅行社和相关服务的两类,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是根据当前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的。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第6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11

困难行业的公司如何受到该流行病的影响?

答案: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SAT公告2020年第8号)第4条,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和旅游景点的管理两类),具体的判断标准根据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12

公司和个人是否可以通过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捐赠现金和捐赠物品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扣除?

答案:根据“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捐款征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第1条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新感染的现金和物品的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全额扣除。

第5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最后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13

公司和个人可以直接向进行防疫任务的医院捐赠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全额扣除吗?

答案:根据“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和行政部) 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全额扣除向新流行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工作的医院直接捐赠的物品。捐赠人应当以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出具的捐赠接受书的形式处理税前扣除额。

第5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最后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14

参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以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公共税收政策”第1条(财政部公告2020年10月10日),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照政府规定的预防和治疗标准获得的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定义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防疫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应当类推执行。

第3条规定,本公告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具体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15

部门是否发行个人药物(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以防止新的冠状病毒感染(不包括现金)引起的肺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公共所得税政策”的第2条(财政部公告第10号) 2020年),个人用于预防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的有形产品(不包括现金)不包括在工资中,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3条规定,本公告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具体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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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免费捐赠生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以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流行,税收优惠是什么?

答案:根据“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捐款征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第3条2020年第9号),单位和个人工商业家庭通过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国家机构或者直接向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捐赠用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以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如果发生肺炎,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第5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最后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与解答(问题1)({}} 0 1

我们公司是一家医用口罩制造商,成立于2019年,目前拥有M级税收抵免。春节期间,我公司响应政府要求提前投产的号召,并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防疫防疫重点保证材料生产企业。我公司可以享受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的退税政策吗?此政策是否要求税收抵免等级?

答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预防和控制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 8)第2条拥有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的生产企业,可以每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返还增量增值税抵免额。该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后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由省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对企业的税收抵免额没有规定。因此,如果您的公司被国家和省发改委和工业信息化部门认定为防疫重点保证材料生产企业,则可以按照2020年2月发给主管税务机关的第8号公告的规定执行;之后。主管机关提交退税和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根据需要为您办理增值税退税和退税业务。

0 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管理部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防疫关键保护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 ”请问,我的单位是否需要列入上述两个部门确定的重点防暴材料生产企业名单中,才能享受增量保留退税政策?

答案:否。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材料生产企业名单,列入省发改部门或省工业确定的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材料生产企业名单和信息技术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第2条,名单上的那些人可以享受防疫重点。 2020年第8号财务公告)。保证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用于抵扣退税政策。

0 3

我们公司是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的制造商,该试剂盒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防疫和防疫的主要保证材料生产企业。当我们在2019年申请退税时,我们需要计算投入构成比以确定退税金额。请问,享受防疫的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享受退税政策时,有必要计算投入构成比吗?

答案: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8号),控制增量税收抵免有保证的材料生产企业可以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增值增值税抵免额,而无需计算投入构成比。该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具体期限将根据流行情况另行宣布。({}} 0 4

我们公司是医用防护服和隔离服的原材料制造商。自一月份以来,它一直在全速生产。被省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我公司已于2019年4月开始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根据以前的规定,无法申请增值税退税。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新近出台的增值税生产企业防控增值税重点保护政策?

答:是的。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二条的规定(财政部公告第8号) 2020年,以下简称8号公告)经上述发展和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的上述主要防疫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返还增值税抵扣额。不受“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管辖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退税退税政策的公告某些先进制造业的增值税期结束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退税条件的限制。因此,贵公司可以在8号公告实施期间内,对重点增值材料生产企业的防疫工作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

0 5

我们的单位是当地的铁路运输企业。最近,它已在许多地区组织了铁路运输能力,以运输重要的医学预防和控制材料,例如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和消毒器。请问,我公司获得的这些运输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8)从交通防疫重点保护中获得的收入,免征纳税人增值税。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因此,如果您单位运输的货物属于国家发改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防疫重点保护材料,则相应的铁路运输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 0 6

我们公司是网络平台公路货运运营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无车运输业务。自疫情爆发以来,我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应急运输能力,优先运输了急需的防护用品,如杀伤用品,并向湖北等地分批运送了医用酒精,84种消毒剂和医用洗手液。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交通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案:《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说明》(财税[2016] 36号)规定,应按照运输服务的非运输服务税额缴纳增值税。非运输承运人业务是指经营者与托运人作为承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货物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的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由贵公司提供的运输业务,如果所运输的货物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防疫重点保护材料,则相应的货物收入运输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传染性肺炎流行病预防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符合免征增值税的资格。({}} 0 7

我们公司是一家航空运输公司。为了预防和控制这种流行病,我们公司最近运营的航班除了提供客运服务外,飞机机舱的一部分还用于运输医疗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套件,流行材料,例如红外温度计和智能监控系统。请问,我公司以上业务可以享受交通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吗?

答案:如果您的公司运输药品,新的冠状病毒检测套件,红外温度计,智能监控系统和其他材料,如果它们属于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防疫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了保护货物,以这种方式获得的运输服务收入可以按照《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公告》第3条的规定享受运输(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防疫重点是免征增值税优惠。当然,顺便说一句,请注意,贵公司提供的其他运输服务(如客运)应按照现行法规计算和付款。({}} 0 8

我们公司是一家乘车公司,通过组织自有车辆和其他车辆来提供客运服务。请问,我的公司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服务的增值税豁免吗?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支持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以下简称第8号公告)规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关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的试点规定》(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

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共汽车乘客,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乘客,班车。依靠互联网服务平台,使用合格的车辆和互联网来提供驾驶员提供的出租车预订服务,属于上述公共交通服务的范围。因此,您公司在线出租车预订服务的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0 9

我们的公司是公共汽车公司。除了提供巴士乘客服务外,我们还为客户提供上下班班车服务。请问,我公司的运营巴士收入和班车收入是否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服务新的增值税豁免?

答:是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从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为免于增值税。公共交通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关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的试点规定》(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共汽车乘客,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乘客,穿梭巴士。其中,穿梭巴士是指在固定路线和固定时间运送乘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公共客运和穿梭巴士属于公共交通服务范围。贵公司提供公共汽车客运和班车服务的收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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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是服务公司。我们担心该国最近出台了优惠政策,以免征生活服务收入的增值税。生活服务到底包括什么?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防治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饮食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您的公司可以参考上述增值税税项注释享受相关的免税政策。

1 1

我是一家快捷酒店的负责人。春节期间,我们酒店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专门安排了滞留在疫区的游客。根据政府的安排,我们的酒店是否有资格对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有关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的收入生活服务应予豁免增值税征收。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您的酒店为疫区的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豁免。

12

我们公司是武汉的一家餐饮公司。流行之后,我们为社区医务人员和方舱医院免费提供餐点。此外,我们还以优惠的价格为人们提供“爱心餐”。我们的相关业务需要支付增值税吗?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防治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执行。

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因此,贵公司向人们提供的餐饮服务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此外,在流行期间,贵公司向医务人员和小木屋医院免费提供餐食,免费为公共福利或公众提供餐饮服务。无需将销售视为增值税。

13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幼儿培训和教育机构,在全国设有数十家实体店。新的王冠疫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线下业务。目前,我们只能依靠我们的在线培训业务来维持我们的运营。在当前对流行病的反应中,({}}是否有新的税收优惠?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防治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执行。培训和其他非学位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此,根据规定,贵公司从提供非学位教育服务获得的收入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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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快递公司,对于由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肺炎的税收政策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和税务公告)表示关注财税部。提供必需品快递服务的居民可以免征增值税。可享受免税快递服务的具体业务有哪些?

答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5条(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应向居民提供纳税人。基本商品的快递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票据》(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执行。

为居民提供必需的日常用品的快递服务是指为居民的单个快递商品提供的快递服务。送货服务是指接受发件人委托,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信件,包裹的收集,整理和交付服务的业务活动。其中,收款服务是指从发件人处接收信件和包裹并将它们传递到与服务提供者所在城市相同的配送中心的业务活动。整理服务是指服务提供商的业务活动,用于在其分发中心中对信件和包裹进行分类和分发。送货服务是指服务提供商从其配送中心向同一城市的收件人运送信件和包裹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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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是一家快递公司。我们感到关切的是,财税部发布了《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SAT公告2020年第8号)。提供基本用品快递服务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免税快递收入究竟包括什么?

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基本必需品的快递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必需的家庭用品的快递服务所得的收入,是指为居民个人快递商品提供的快递服务所得的收入。因此,贵公司获得的上述经销服务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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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抗新的冠状肺炎流行,我们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用品,例如口罩和防护服,并通过红十字会免费捐赠。商家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商业家庭将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不受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管辖,或者直接送给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以捐赠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增值税。红十字会属于“公益社会组织”。如果您的公司通过诸如红十字会之类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免费捐赠医疗用品以预防新的冠状肺炎,您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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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直接向武汉协和医院捐赠了一批医疗设备,用于治疗新的冠心病,而没有经过公益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干预。商家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商业家庭将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不受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管辖,或者直接送给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以捐赠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增值税。贵公司直接向武汉协和医院捐赠医疗设备用于治疗新型冠心病,并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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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武汉市民捐赠了一批便民食品,以抗击新的冠状肺炎的流行。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豁免吗?

答:是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和行政部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 9)家庭通过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捐赠商品,用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或者直接捐赠给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以免费捐赠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免于疫苗接种。9号公告第3条中的“货物”不限于医用防护材料。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贵公司可以向武汉市民捐赠方便食品,以抗击新的皇冠肺炎疫情,并享受上述优惠的增值税减免。

19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商。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我们最近向武汉的几家指定的防疫医院捐赠了许多用于预防流行的中型和轻型商用巴士和汽车。是税收和消费税优惠吗?

答:是的。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9号公告),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生产,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或者直接向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捐赠,免费捐赠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免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费。因此,贵公司已向武汉市指定的防疫防疫医院捐赠了中轻型商务客车和轿车,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免税待遇。

20

我们的集团是一家综合性集团公司,其下属公司从事石油化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商业,物流等业务。为了支持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流行,该集团公司计划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批汽油,用于防疫车辆的使用。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吗?

答:是的。根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9号公告),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生产,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或者直接向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捐赠,免费捐赠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免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费。

汽油属于消费税范围。它在生产和进口阶段征收。为了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议通过集团公司生产汽油的石油化工企业直接向市慈善总会捐赠汽油。

二十一

对于主要保护防疫的物质保护企业新购置的生产设备,可以适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案:为了有效应对流行病,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该政策规定,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应集中在保证原料生产企业新购买相关设备进行扩展上生产能力,并允许将一次性成本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二十二

如何确定用于防疫的主要保证材料生产企业?

答案:防疫重点保障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

二十三

如果重点防疫企业的生产和保护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答案:如果疫情防控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请在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以“固定期限一次性扣除资产”行。

二十四

要是爆发防控材料生产企业的重点保护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需要完成哪些程序?

答案:为了实施税制的“分权和管理服务”改革,优化税收环境,并有效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问题《关于事项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程序规定,所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均应以“自我歧视,享受申报和保留相关材料以供将来参考”的形式进行处理。因此,如果疫情防控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抵扣政策,则无需执行相关程序,仅需按照规定收集和保存信息进行检查。备查材料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设备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执行

25

对受疫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的企业的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预防和控制形势十分严峻,某些行业的企业运营受到很大影响。为了缓解这些困难行业中企业的经营困难,该政策规定,到2020年,受该流行病影响的行业中企业所遭受的损失的长期结转期限将从5年延长至8年。年份。

26

流行病影响着哪些行业的公司类型?

答案:这项政策规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业等困难行业的企业(指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分为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符合当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实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可以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 T 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标准。

27

困难行业的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所占比例有何要求?

答案:如果困难行业的企业享受这项政策,则2020年扣除非税收入和投资收入后,主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应为50%(不包括)。

28

所得税政策的重点是支持对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捐赠?

答案:与目前的政策相比,为了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为防疫事业捐款,并尽快克服这一流行病,有两个重大突破这次推出的用于流行病捐赠的所得税政策中。

第一个方面主要是打破比例限制。政策很明确。企业和个人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或者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现金和物资,对疫情作出反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全额扣除。

第二个方面主要是突破程序的限制。考虑到紧急情况,该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将疫情直接捐赠给负责疫情防控的医院,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9

家企业可以在每月(每季度)预付款声明中享受全额扣除用于防疫和控制捐赠的政策吗?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每月或每季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金额预缴每月或每季度。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有关会计规定,已将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部支出。企业根据实际核算利润进行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疫情防控捐赠支出也实现了全额征税。实际扣除。因此,企业在宣布每月(每季度)预付款时可以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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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和其他国家机构捐款,个人直接向负责防疫工作的医院捐款,以应对那些对肺炎疫情有反应的项目。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

答案: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个人捐赠,以及直接向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捐赠,应按照实施《企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可以在预提和预付款过程中从工资收入和分类收入中扣除,也可以在结算和结算期间统一扣除。其中,直接向医院承担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的流行病预防和治疗任务的个人,在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之前,必须填写“个人所得税慈善捐赠减免明细”注意备注栏中的“直接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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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皇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如何享受这项政策?

答案:参加新皇冠防疫和治疗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和防疫工作者将不被视为工资收入,并且将按照各级政府规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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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的王冠防疫工作的其他人如何享受这项政策?

答案:参加新的王冠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其他人员,不应计为工资收入,并应根据省及上级省级政府规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