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物业 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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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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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看物业(404):物业管理常见节税方法

物业管理的常见节税方法

节税是指纳税人的税收政策,通过调整经营结构和安排交易活动,以优化税收计划的选择以减轻税收负担。

1.投资计划节税法

建立财产管理公司或其他财产管理经济组织需要投资,并且财产管理公司还需要在经营活动中不断面对投资决策;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采用税法中有关投资减免的规定,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例如,目前,该国某些地区仍对外资企业税收实行某些优惠政策,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利用各种与外资合作的方法来实现有效的税收节省。内资企业也可以以横向联盟的名义组成联合经济组织。企业之间提供产品可以消除营业额,从而减少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国家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国家还将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支持。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资也可以关注此类项目。

2,物料税计算法

除人工成本外,材料成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占很大比例。物料成本的成本计算方法直接影响成本值的大小;它通过影响成本然后影响所得税来影响利润。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和折衷计算法等不同方法来计算材料成本。一般来说,原材料的价格一直在上涨,进入原材料的成本是先进先出;否则,相同原材料的成本总是半价,这使得成本不够高。通过后进先出,成本将被调整到最高水平,这将对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产生有益的影响。

3.地区特色的节税法

就区域而言,经济特区的税收负担通常低于内陆地区,西部地区低于东部地区,而革命老区则低于普通地区。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选择在各地设立企业或分支机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租赁税法

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可以获得各种好处:首先,它可以避免长期拥有房屋,机器和设备所带来的风险和负担,并且可以释放出具有更高资本投资回报率的区域;第二,在经营活动中,有可能通过支付租金来减少公司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税额。

5.筹款计划节税法

这种方法是指使用某种筹款技术以实现最大利润水平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方法。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房地产管理企业的建立和运营不可避免地需要大量资金。不同的融资方案也有不同的税收负债。

6.信托节税法

是指使用特殊税收优惠区并在那里建立信托机构以使非优先区财产与优惠区信托机构链接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节税方案。在特区设立信托机构以实现财产信托是很常见的。所谓财产信托,是指企业拥有机械,设备和房地产,但以特区信托公司的名义悬挂了该财产经营产生的利润,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此外,还有关于技术改造的税法,关于成本分摊的税法等等。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和使用。

版权声明

我们想要的是双赢的局面

(6)〜(30)省略。

(4)〜(9)省略。

(2)平面设计;

(3)图形设计。

(4)〜(7)省略。

(3)〜(8)省略。

(1)至(6)省略。

(1)〜(9)省略。

(1)〜(5)省略。

(4)〜(10)省略。

(3)〜(8)省略。

【北京】11月10-11日 现代房企《自持物业全过程开发、运营、风险管控策略借鉴及盈利模式创新》_市场

课程背景

2017年,该行业被称为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元年。今年,随着中央政府对“房屋用于居住,而不是用于投机”的定位,启动了“租购合并”的顶层设计,并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各种扶持政策。政府被引入,各种市场参与者可能已经计划了他们的部队,抓住了机会,或者跟随了这一趋势并进行了大规模的游行,以实现后期发展的优势。

根据统计数据,排名前30位的房地产公司中有1/3进入了长期租赁公寓市场。无论在海外还是在国内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成熟,租赁必将成为发展趋势之一。如何有效应对未来市场固有规律的变化+布局的提前,是未来市场的赢家。

但是,目前,传统产品(如长期出租公寓,酒店公寓等)通常被运营商困在沉重的投资,挤压的利润和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的泥潭中。?如何防范操作风险?想要进入这个资本密集型高端租赁市场的普通投资者也面临与开发商相同的长期高资本投资门槛,如何应对?

本课程重点介绍自有财产的开发和运营模型,自有财产的产品开发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以及自有财产的最新政策分析和市场金融投资策略。该课程涉及很多知识点,同时,它使用大量实际案例进行演绎和削减,为参与自有财产开发和运营的房地产企业提供有用的参考。

课程收入

1.全面分析自有财产,市场金融投资的宏观和政策;

2.分析自有财产开发企业的组织和运作模式;

3.自有物业的产品开发和工程建设管理;

4.自主财产和信息平台的运营和管理。

位来宾

1.决策层的领导人,包括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从事对租赁住宅,酒店公寓项目,工业化技术和运营服务的投资的规划和设计单位,企业和金融机构。总经理和业务关键成员。

课程大纲

第一次

自有财产政策标准

1.宏观政策文章

Ø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探索期

Ø租赁市场的未来政策方向

2,政策边界

Ø核心城市租赁政策概述

Ø典型城市公寓政策分析

Ø公寓运营政策边界摘要

了解自有物业市场的未来政策趋势,并分析核心城市政策

分析自助式房地产市场

1.全国市场分析

Ø全国市场主要指标分析

Ø判断公寓市场规模

Ø长期出租公寓的发展潜力分析

2.区域市场分析

Ø核心城市市场规模分析

掌握全国自有物业市场的关键指标以及核心城市的发展潜力

第三部分

自助式房地产金融和金融

1.资产证券化模型分析

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典型交易结构的说明

3.其他类型的金融创新

4.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说明({}} 5.中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间差异的解释

了解品牌房屋公司自有物业的多种融资渠道和模型创新

第四部分

自主财产产品的研发

1.介绍自有财产的典型产品

Ø联合办公室代表:氪空间介绍

Ø新零售代表:Hema Fresh

Ø长期出租公寓代表:熊猫公寓介绍

Ø混合代表:共享简介

2,产品设计标准化

Ø高质量公寓空间分析

Ø分析公寓产品的四个主要问题

Ø公寓产品的地球化学勘探

了解品牌住房公司的创新策略和自有财产产品的设计标准化

第五

自主财产经营

1,操作主题

Ø开发人员派

Ø企业家

Ø酒店派

Ø中介

Ø国家队

2,操作模式

Ø集中模型的分类和描述

Ø分布式模型的分类和描述

3.运营管理

Ø描述公寓公司的组织结构

Ø开发商和公寓公司的组织结构的异同以及对转型的关注要素

Ø团队建设建议以及人员职能和职务说明

Ø组织建立顺序和要点摘要

4.投资决策

Ø整个投资决策过程的分析

Ø投资决策风险点分析

Ø投资决策模型说明

5.招租邀请函

Ø准备人员和初步市场研究准备

Ø每个职位的员工描述

Ø确认租赁渠道

6.信息平台

ØIT系统重要性

Ø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后台系统和智能硬件系统的解释和分析

Ø协同工作的IT系统简介。

了解品牌住房公司用于自有物业投资,运营和信息管理的着陆策略。

1

十月

2

十一月

「商业管理公司自持物业经营」税务筹划方案解析「收藏」_开发

商业管理公司自有财产管理的税收管理计划分析[收藏] 1.概述:

2.自营物业应缴纳的税费类型:[1。增值税及附加]:租金收入的5.6%; [2。印花税]:租金收入的0.1%; [3。水利基金]:租金收入的0.08%; [4。房地产税]:

是向财产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按其财产的原始价值或租金收入征收。新的自建房屋用于生产和运营。房地产税从竣工之月起支付,房地产税从交付的不动产之月起支付。房地产税的计算分为两种:从价计算和租赁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4.1《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3条:房地产税是根据扣除10%至30%的房地产原始价值后的剩余价值计算和缴纳的。具体减少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存在作为房地产基础的原始价值的,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地产予以核对。房地产租赁的,房地产税将根据房地产租金收入计算。

4.2《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4条:房地产税的税率是根据房地产的残值计算的,税率为1.2%;计算并缴纳房地产税,税率为12%。

4.3《房地产税实施细则》第4条房地产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4.3.1如果税款是基于财产的原始价值,则年度应纳税额=财产的原始价值×(1-30%)×1.2%;

4.3.2如果税款是根据租金收入计算的,则年度应纳税额=年度租金收入x 12%。

[5。所得税]:

房地产归公司所有,并根据公司的利润缴纳25%的公司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规定:

5.1开发企业在出售前出租开发产品,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的,在租赁期内取得的价格,应当以租金收入和销售收入的实现为基础。应当通过出售固定资产确认。实现;未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的,在租赁期内取得的价格确认为以租金为基础的收益变现,出售确认为出售期间的收益变现。

5.2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或将其用于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奖励,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债务清算以及交换其他非货币机构和个人诸如资产之类的活动应视为销售,当开发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被转让时,或当实际获得收益权时,应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5.2.1根据公司最近一年或最近一个月的类似开发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5.2.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的公平市场价值确定;

5.2.3根据产品开发成本的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5.3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的开发公司可以根据税法规定扣除折旧费用;未转为固定资产的,不得扣除折旧费用。(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转让给固定资产的开发产品不再视为销售,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企业开发供自己使用的产品,则其实际用途如果累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则不得在销售前扣除折旧费用。

5.4根据上述税法,可以看出有两种视同销售的情况:

5.4.1当行为发生时,可以获得所有好处,包括:使用开发产品进行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奖励,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债务清算,与其他企业的交易以及机构和个人非货币资产。这种行为的特征与实际的销售行为一致,并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所有的经济效益。此外,经济利益的规模肯定是可以实现的。

5.4.2实施后可获得长期利益,包括:将产品开发为固定资产或用于外部投资。这种行为与实际的销售行为具有不同的特征:第一,行为发生时不能完全获得经济利益;第二,财产权一般不予转让;第三,持有产品开发阶段的收入是不确定的。此特征与实际的销售行为有明显不同,为公司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6。土地使用税]:

城市,县,建制镇以及工业和采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是征税对象。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用作征税的依据。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税额征收。税率分别由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和县,建制镇以及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至30元。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并分期支付。租赁财产的土地使用税是在租赁财产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上征收的。

6.1开发区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6.00元。

6.2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2元,为人民币4.00元。

6.3星城的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4.00元。

第三,税收筹划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通过以上对自有物业税负的分析可以看出,自有物业税负主要来自房地产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我们的规划思想主要基于减轻这两个税收负担。

1.从租赁计划更改为转租计划-

[1.1],建立商业管理公司可以优化房地产纳税人的资格。

[1.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财产税应由财产所有人缴纳。成立的商业管理公司只是一个管理机构,而不是财产所有人,因此不存在房地产税责任。

[1.3]仅当总租金的比例低于67.49%时,第一笔租金才能节省税款。税金越小,可以节省的税款越多。该计划的附加营业税为M×5%,房地产税(HM)为节省12%。仅当H> 1.47M(假设直接租赁租金为H,而转租的第一笔租金为M)。

1.3.1房地产公司-(100万)---租户

1.3.2房地产公司-(67,499,000)-商业运营公司-(100万)-租户

假设:直接租金H = 100万元,转租的第一笔租金为M

:100 *(5.78%+ 12%)<= M *(5.78%+ 12%)+ 100 * 5.78%

17.78 <= 17.73%* M + 5.78{(}} 17.78%M <= 12{(}} M <= 67.49

根据上述计算,转租时首租占总租金的比例达到67.49%时,两种方法的税负相等,这意味着转租时首租的最大比例不能超过67.49%,否则会适得其反,因为转租时的首租房要额外支付5.78%的税。

【1.4】,税收风险:

1.4.1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地产出租给商业运营公司的房地产公司应按正常交易价收取租金。如果房地产公司减轻了税收负担,则商业运营公司收取的租金将大大降低,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1.4.2商业运营公司通过转租获利至少32万元。如果商业运营公司没有足够的成本来抵消利润,它将根据利润缴纳公司所得税的25%。

1.4.3。由于租赁房屋和资产管理公司是关联企业,它们之间的租赁行为是一项关联交易,因此,即使地方税是地方税,也必须遵守税务机关对房屋租赁的最低租赁税计算价。权威还没有此标准肯定需要税务机关进行相应调整。这样的解决方案不一定会成功,而且还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但是,如果出租人打算翻新,翻新并重新出租要出租的房屋,则出租人可以先将未重建的房屋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将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翻新。以后再转租,这种方案更加合理合法,可以避税,规划风险很低。

2.改变租金收取方式的计划-

[2.1]租金收取方法已更改为租金和管理费收取方法的组合,以优化税基。

[2.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税是对财产权人按其房屋原始价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3。 [商业模式比较]:租金与管理费的比例应适当,管理费的比例不能盲目扩大。

2.3.1房地产公司----- 100万------租户

租金60万元

2.3.2房地产公司----- ---承租人

行政费用40万元

2.3.3如果管理费为M,则节税为12%M。

【2.4。税收风险:】

行为人为将房屋租金收入人为地分为租金和管理费,收入划分显然是不合理的,从而导致支付了不动产税,《征收管理法》第63条应适用于“制作虚假的纳税申报单”处理。

3.取消免租期规划-

[3.1。分析:免租期只会增加公司的房地产税收负担。年租金为120万,免租期为3个月。假设该财产的原值为1.5亿,则可减少税收26.44万元。

[3.2,政策依据:]

3.2.1房地产税是根据财产税对财产所有者的原始价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税。

3.2.2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免租期,则税收解释是指应根据“免租期”内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当期的租金收入来缴税。 “非免租期”

3.2.2.2房地产公司-12月租金120万,月租金10万,租户,物业税为120 * 12%= 2400万元;

3.2.3合同中的“免租期”在税法中并不意味着“免税”,必须支付人民币260,000元的物业税。

[3.3。 [注意事项]:只要合同中没有免租一词,它就会显示为年租金或平均年租金,没有税收风险。

4.规划出租房屋的交付-

【4.2】政策依据:

4.2.1自建的新房用于生产和运营,将从建成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房地产税。

4.2.2对于租赁财产,应从交付租赁财产之月起缴纳财产税。

[4.3]模式比较:

4.3.1房地产公司的交付日期7月1日-租户从7月至7月按原始值缴纳财产税

8月至12月的房租租金税({}} 8-12月的房产税= 5 * 10 * 12%= 60,000元

年度物业税= 84 + 6 = 90万元

4.3.2房地产公司的交付日期6月30日-租户从1月至6月按原始价值缴纳物业税

从7月到12月支付租金的物业税({}} 7月至12月的物业税= 6 * 10 * 12%= 7.2万元

年度财产税= 72 + 7.20 = 7920万

两种车型的税负差异为10.88万元

5.正确划分房屋和非房屋租赁付款计划-

[5.1相关规定:]“房地产”是指以房屋形式表示的财产。房屋是指具有屋顶和围护结构(两侧均具有墙壁或柱子)的地方,可以抵御风吹雨打,可用于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存储材料。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例如围墙,烟囱,水塔,变压器塔,油池,油罐,酒窖,地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温室,砖石灰以及各种油和加油站灌溉等不是财产。

[5.2规划要点:]出租人在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时,应当分别标明不属于不动产的部分,以达到少付不动产的目的。遗产税。例如,出租人既出租房屋,又出租场地,出租房屋和机器。如果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单独列出房屋租赁价格和非房屋租赁价格,则承租人只需支付房屋租赁价格的12%。财产税。

[5.3税收风险:]主要的纳税人是对价格进行现实的划分,这是一种适当的税收筹划行为,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出租人可以为少缴房地产税而故意提高非房屋租金的价格,为达到少缴房地产税的目的而降低房屋租金的价格。对此,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已根据价格将价格与房地产部门的房屋最低租金税计算价格结合在一起。如果承租人的房屋租金明显较低,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必须以当地税务部门的全额计税价格支付。财产税。

6.租入存储-

[6.1概念:]房屋租赁这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业务。仓储是指使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地方代表客户存储和存储货物的业务。房屋租金由出租人根据租金支付。对于保管,托管人根据房地产的原始价值缴纳房地产税。

[6.2规划要点:]在房地产税和从价税明显低于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将房屋租赁改为仓储合同,从而达到少付房租的目的。房地产税。这种计划方法需要考虑物业的租金和应税残值,以确定选择哪种行为方法。仅当租金收入大于财产的应税残值的十分之一时,才可以选择此方法。当然,该计划具有先决条件,即,租户的租赁财产的目的是堆叠和存储物品。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通常不可能根据这个想法进行计划。

[6.3规划风险:]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规划没有风险,但是从租赁更改为仓储会给出租人带来新的业务风险,也就是说,出租人必须承担根据仓储合同进行的商品仓储责任,承担损失责任。因此,仅当打算由承租人存储的货物易于保存且价值较低时,才可以进行计划。如果所存储商品的价值很高并且盗窃的可能性很高,则该解决方案太危险且不可行。

7.从租赁变为提供服务加租赁,

[7.1分析:]目前,有许多专门从事房屋租赁的公司。他们既出租房屋,也为出租房屋提供财产管理服务。因此,使用物业管理合同来避免房地产税更为普遍。

[7.2规划重点:]出租人可以通过增加物业服务费和降低房屋租赁价格来达到减少房地产税的目的。但是,出租房屋通常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业务范围,实际上,在出租房屋的同时,它们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7.3计划风险:]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来计划租赁房地产税是合理的,但是关键是出租人实际上在实践中经常滥用此方法,从而导致了恶意的避税行为。

7.3.1税务机关可能制定的最低租金税标准是规划的障碍。

7.3.2普通公司和普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必须由价格部门批准,价格也必须得到批准。因此,出租人故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不仅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的批准,而且价格部门可能会根据收费许可规定不收费。

7.3.3如果出租人只是单纯从逃避财产税的角度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是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则出租人可能会蒙受损失。发生争执。实际上有这种情况。出租人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是与出租人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和房屋租赁合同。然而,由于管理不善,承租人未能支付租金。承租人以出租人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原因被法院认可,出租人只能愚蠢地吃黄连。

8.发布销售代理方法-

8.1计划与计划6有相似之处。更改为寄售方式后,按不动产税残值的1.2%征收房地产税,而不是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地产税。前提条件:此计划方法需要考虑租金和物业税残值,以确定选择哪种行为方法。仅当租金收入大于物业税残值的十分之一时,才可以选择此方法。

8.2示例:

东方房地产公司因销售自产产品而将小型购物中心的外墙租赁给了公司A。每月租金为100万元,该房地产的剩余应税价值为500万元。东方公司和甲公司为一般增值税支付方。东方公司获得的租金收入的相关税收情况如下(假设仅考虑增值税和房地产税):

东方公司应缴的年度增值税为:100 * 5%= 50,000元

东方公司每年应缴纳财产税:100 * 12%= 120,000元

东方公司可以考虑使用一楼的房屋代表公司A出售产品。公司A出售的产品的类型和价格由公司A决定。东方公司仅收取重置销售费用。假设东方公司收取的年费仍为100万元人民币,东方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是:

东方公司应缴的年度增值税为:100 * 5%= 50,000元

东方公司每年应缴纳财产税:500 * 1.2%= 60,000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知道,经过规划,东方公司将少收房地产税12-6 = 6万元。

第四,我们目前可以采用的计划方法:为了实现资源的最佳分配和资产收益的最大化,提出了以下运营思路:

1.房地产公司(Juneng Logistics Company)与一家商业运营公司签署了一项商业邀请运营协议,负责其所有业务的商业投资运营服务,并收取1%-5%的佣金,基于租金收入。商业运营公司的国际收支略有盈余的原则。

原因:第一,它可以增加房地产公司的运营费用并扣除25%的公司所得税;其次,它可以让商业运营公司承担自己的损益,并激励商业运营公司。

2.所有商业物业租赁公司(聚能物流公司)在所有商业租赁期间均与商家签署了三份协议,一份商业租赁协议,一份投资邀请管理和一份物业服务协议。租金与管理费用之比为68:32或60:40,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2.1原因:首先,物业服务收入和管理费用无需缴纳房地产税;第二,房地产公司通常是亏损公司,他们可以利用房地产公司的损失扣除部分企业所得税。

2.2税收风险:但是,有必要考虑到商业运营公司没有可折旧的资产,也没有用于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大量费用。一个问题是谁产生大量利润并征收公司收入的25%。这样的计划在扣除利润的问题上也将导致无利可图的结果。

3.签署所有房地产租赁协议时,尽量避免使用“免租期”条款,并注意租赁财产的交付时间。

4.注意在租赁价格中区分房地产,场地和设备。空地和设备的租赁价格不能包括在房地产租赁价格中。

5.根据不同商家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租金收取方案。具体操作是商业运营公司负责与商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