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零售环节税率

提问时间:2020-03-0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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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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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环节全搞定_规定

2018年最新消费税税目和税率表,调整哪些税目税率?_税收

税收的主题一般是国家,良好的税收机制是确保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许多人想知道2018年最新的消费税项目和税率是什么样子。消费税税率有哪些调整?谁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针对这些问题,Legal Express编辑器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8年最新消费税项目税表

消费税共有11个税项,其中已经设置了13个小标题,并且列出了25个税项。21个国家实施了比例税率,四个国家实施了固定税率。有13种税率,最低3%,最高56%(自2008年9月1日起,排量小于1.0升(包括1.0升)的乘用车将从3%降低至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卷烟税收管理局对烟草制品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A类卷烟的从价税率已从45%调整为56%。此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征收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将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调整卷烟分类标准

政策调整后,A类卷烟的从价税率从45%调整为56%,B类卷烟的从价税率从30%调整为36%,雪茄从25%调整为36% %。同时,还调整了A级和B级卷烟的原始标准。原来的50元边界线浮动为70元,即每标准条(200条)的价格在70元以上(不含增值税)(包括70元)卷烟属于A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卷烟属于B类卷烟。

批发征收5%的从价税

这项政策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在卷烟批发阶段征收的从价税,税率为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卷烟的所有品牌和规格必须乘以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5%的税率在批发环节上支付消费税。

其次,调整消费税率

当前的消费税有两个尚未调整的税项(烟,鞭炮和烟火),其余税项已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变化。其中,税率的变化包括汽车,摩托车,酒精和酒精以及汽车轮胎。

1,汽车

调整汽车消费税的主要内容是:

(1)将汽车的消费税和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并将汽车税分为两个小标题,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乘用车;

(2)调整小型汽车的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根据其排量适用六速税率。5%的税率统一适用于中型和轻型商用巴士。这扩大了不同排量汽车之间的税率差距,增加了大排量和高能耗汽车,越野汽车的税负,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汽车的税负,反映了汽车的生产和使用。小排量汽车的激励措施。

(3)对于具有节能和环保特性的车辆,例如混合动力车辆,将实施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摩托车

调整了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并将目前的10%税率改为基于排量的两个税率。排量小于250毫升(包括250毫升)的摩托车,征收3%的消费税;对于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其10%的税率保持不变。一方面,这反映了基于排量的征税原则,另一方面,适当降低了小排量摩托车的税率,并考虑了农村地区使用者的税负。

3,汽车轮胎

为了适当减少偏向轮胎制造商的税负,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和财务收入等因素,这项政策调整会将汽车轮胎的税率从10%降低至3%。子午线轮胎继续执行免税政策。

4.酒

这次的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是取消谷物酒和土豆酒的差别税率,并将其改为20%的统一税率。此外,还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酒类标签等相关税收征管方法,完善和完善有关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消费税基数,堵塞漏洞。

下一步是与其他部门合作,以改善酒精产品生产和分销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非法行为。以及逃税。

三,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公共机构,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者的个人在中国的商品运营商和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在中国进口应税消费品它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法公开征求意见:烟酒油车税率及征收方式不变,金银首饰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

记者:张中银记者:陈旭

12月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了意见。

法的出台会否对消费品征收新的消费税?据估计,许多网民对此表示怀疑,他们更担心消费税法的出台是否会导致消费品价格上涨。

不用担心,这种担心是绝对没有必要的!

实际上,此《消费税法》咨询草案对消费者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只是调整了一些商品的消费税征收环节。

烟草,酒精和高端化妆品的税率保持不变

也许很多消费者不太确定中国的哪些消费品要缴纳消费税,以及如何征收消费税。实际上,与某些国家(例如欧洲,美国和日本)的消费税概念不同,并非中国的所有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中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应缴纳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率表,只有15种商品为应税消费品,即:烟草,酒精,高档化妆品,贵重珠宝和首饰,鞭炮,烟花,炼油,摩托车,汽车高尔夫以及高尔夫设备,高档手表,游艇,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换句话说,我们的主要日常消费品,例如食品,饮料(不含酒精),衣物和家庭用品,无需缴纳消费税。

在征收方面,现阶段中国的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由制造商先缴纳,再通过流通环节缴纳,最后转嫁给消费者。

记者注意到,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白酒税率,咨询草案没有对其进行调整,也没有包括在征收过程中倒退的试点改革。它仍然延续了以前在生产(进口)过程中征税的政策。税率为20%加0.5元/ 500克(或500毫升)。

与酒类相似,本咨询草案中未对烟草,高档化妆品和精制油等消费品的税率和税收进行调整。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描述指出,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作方式基本稳定。因此,“咨询草案”仍然存在当前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保持不变。

国泰君安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的消费税中,烟草税所占比例最高,达到50%以上,其次是精炼油和汽车,分别占35%和10%。 。

中国过去10年的消费税征收(单位:亿元)

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税率

今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实施大规模减税减税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分税制改革的促进方案》(以下简称《促进方案》),清楚地定义了该计划提出“稳步稳定地点”,对高端手表,贵重珠宝和珠宝等成熟物品实施改革。

根据税表,贵重珠宝和首饰的税项包括两项:一项是金银首饰,白金首饰以及钻石和钻石首饰;另一种是其他贵重珠宝和首饰。

与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相比,本咨询草案包括零售链中的“金银珠宝,铂金珠宝,钻石和钻石珠宝”,以及其他贵重珠宝3.高端手表仍在生产(进口)阶段征收。

有必要指出,根据先前公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黄金和白银珠宝首饰消费税征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超豪华车消费税的有关问题零售部门已对“通知”,“金银首饰,铂金首饰以及钻石和钻石首饰”和“超豪华车”进行了调整,即上述调整已在零售终端中进行。

消费税征收的变化将对消费品价格产生什么影响?

上述研究报告认为,由于消费者对高端消费品的价格弹性较高,终端价格上涨通常会导致销售下降,因此很难将终端价格转换为消费者,因此,好处可能更集中在制造商和批发商之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税收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宏在《每日经济新闻》上对记者说,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市场的议价能力是一个影响因素。该行业是否会增加消费税负担将取决于这取决于制造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

她认为,如果制造商的议价能力强且经销商的利润率很小,那么无论是在生产环节中征收消费税还是在消费环节中征收消费税,其消费税的税基都不会变化很大税收负担的​​增加很小。但是,如果经销商的议价能力强且利润率大,则改变消费税征收将增加其消费税额。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务院可以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调整消费税税率,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记录。

消费税是一种调节税,它具有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的重要功能。国务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率进行照相机调整。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每日经济新闻

一次搞懂进出口增值税会计处理!

越来越多的进出口商品进入了我们的生活。许多公司都有进出口业务。尚不清楚某些出口货物是否可以退款。处理会计事务,例如退还出口货物,甚至更加困难。头疼

出口货物的退税(免税)是根据税法关于报关出口货物的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或免税。

“免税退税”主要适用于自给自足的生产企业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商品。

为了计算纳税人应从出口商品中获得的出口退税,建立了一个“应收出口应收税款”帐户,该主题的借款人报告应将出口商品的销售报告给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并且,贷方反映应退还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的借方余额反映了未收到的退税款。

让我们了解一下出口公司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

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对出口退税实行“免税,退税”措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方-“应收出口应收税款”

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方-“银行存款”帐户

贷项-“应收出口应收税款”

购买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退税额和增值税额之间的差额:

借方-“主要业务成本”帐户

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转出的进项税额)”

2

实行出口货物“免税,信用和退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在售出货物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专项税额。购买时获得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差额:

借方-“主要业务成本”帐户

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转出的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从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中扣除的当前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借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出口国内产品可抵扣税)

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出口退税)“

在指定期间内,国内销售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扣除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如果根据相关税法退还了不足部分,则在实际收到退税时:

借方-“银行存款”帐户

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出口退税)“

第一种情况:

富源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向外国公司B出售了一批日常化妆品。离岸价为20万美元,退税率为13%。购买成本为10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为17万元,并用银行存款支付。使用1美元= 6.5元的即期汇率,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率为30%,申请退税的文件齐全。

计算可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准备会计分录:

(1)购买商品时

(2)出口销售时

(3)销售商品的结转成本

(4)进项税的转移

(5)计算应收增值税款

(6)收到增值税退款时

(7)计算应收税款

(8)收到商品及服务税退款

情况2:

金鑫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化学纤维的生产和出口。 2017年11月,购买化工原料200吨,货款100万元,进项税17万元。同期生产化纤150吨,国内销售50吨,销售金额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出口化纤100吨,已报关报检,离岸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收取外汇冲销。金鑫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1)计算当前的免税和扣减期

2017年11月,金鑫公司将不获免税和减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豁免免税或扣除扣除额。

= 80 *(17%-13%)-0 = 32,000元

免税和不免税及扣除税额=免税原料的购买价格×(出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2)计算当前应纳税额

金鑫公司2017年11月应交税费=当期销售商品销项税-(当期进项税-本期免税额不能减免)-上期末的剩余税收抵免

= 6.8-(17-3.2)-2 = 90,000

如果应税金额为正,即没有可退还金额(因为没有税收抵免),则仍应支付增值税;如果应纳税额为负,则期末有未扣除的税额,则您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必须退还多少,您必须进行计算和比较。

(3)计算税收抵免

免税退税= FOB出口商品价格*外汇目录价格×出口商品退税率免税退税额(())= 80 * 13%= 104,000元

可扣除的退税额=原材料的免税购买价格×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4)确定可退还的税额

1.如果应纳税额为零或为正,即:没有税收抵免,则当前退税额为零;可抵扣金额=可抵扣税额,所有可抵扣税额均用作“出口抵扣额”国内产品税”。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转移)

贷款:应付税款---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国内产品的出口可抵扣)

贷款: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如果应纳税额为负,即剩余税收抵免额,则退税额可免于以下限制:

(1)如果期末未扣除的税额少于可抵扣的税额:则当期可扣除的税额=纳税期末的未抵免税额期;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2)如果期末可抵扣的税额等于或大于可抵扣的税额,则可以退回所有税款,则:当前税额=可抵扣的税额;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款:应收出口应收税款(VAT)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上述帐户处理内容,可以看出“出口退税”是按“当前可扣税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计算的,具有两个功能:

1.“扣除”国内销项税;

2.如果“扣除”后仍有余额,则将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