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经销环节税收风险

提问时间:2020-03-0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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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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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旭:消费税征管环节改革 促成品油行业发展

[引言]国务院最近发布了三项主要措施,以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的改革。尽管这次的内容与成品油行业没有直接关系,但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推迟可能为成品油市场的未来发展定下基调。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实施大规模减税减费后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部门改革的预案》,并发布了三项主要的中央和地方调整措施。地方税收部门改革,以实行减税和减费。政策意义重大。

尽管改革和促进计划并不直接涉及成品油,但对于成品油行业而言,消费税征税环节将倒退,或者为将来的运营和监督成品油市场定下基调。

首先,消费税征收环节将向后移动,税收将从生产环节转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经过改革和调整的库存基础将由地方当局批准,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属于当地。这项措施将大大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征管热情。这意味着不再有更多的炼油厂开征更多的消费税,而是成品油的消费越多,消费税就越多。因此,对于高消费的地方政府,必须找出家庭的底层,了解加油站的收入。毕竟,这将是一大笔税收来源。

因此,我们看到不久前,山东省加油站的实时数据收集系统已在临沂试点,山东将逐步实现实时数据收集和管理的“全覆盖”加油站。巧合的是,河南省许昌市还发布了云平台管理方法,用于加油站的税收相关数据管理,并要求许昌市从事成品油(加油站)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安装用于监督。未来,加油站的税务监管将成为大势所趋。

其次,消费税征收环节已经倒退。无论是批发环节还是零售环节,加油站的利润都会进一步减少。消费税征收后,如果将消费税移至加油站,则必须缴纳消费税。如果将消费税转移到批发环节,加油站承担消费税的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卓闯认为,成品油的消费税长期以来一直是征收和管理过程中的难点。消费税以前是在生产阶段收取的。由于当地炼油厂生产的产品复杂且种类繁多,因此在消费税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同时,由于近年来炼油利润的下降,炼油厂并不热衷于征收消费税。这就是为什么“两桶石油”长期以来一直抱怨与当地炼油厂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原因。未来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向后转移将进一步减轻炼厂生产的税负,使行业运作更加规范。

此外,零售端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同时,加油站也将面临地方政府的监管压力,迫使它们必须遵守法规并正式运作。因此,加油站经营者不仅必须规避与税收有关的风险,而且还需要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是前进的唯一途径。

税务预警!严查严惩“票油分离”, 整顿成品油行业涉税违法行为!_炼化

税务提醒!

严格调查和严惩

纠正成品油行业中与税收有关的违法行为!

“变更票”的虚假犯罪风险已开始横向延伸到炼油和化工企业。公安机关已经检查了中间贸易环节中的过往和变更票务公司,以及两家石化产品销售,炼油和化工公司。最后,针对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提起了起诉。

炼油和化工公司涉嫌虚假罚单的刑事案件的主要表现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虚假开票的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对涉及票务交易链的炼油和化工企业的处理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直接与在中间环节通过或更改票证的公司进行交易,逮捕和拘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参与者,并根据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起诉。其中的一部分是促进通过或更改票证的当地公司的司法程序,并提起诉讼。风险极高,部分风险转移到了炼油和化工公司所在地,其次是风险。

第二种情况是,票务兑换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原因,要求炼油企业缴纳巨额罚款,炼油企业因此而蒙受巨额财产损失,无法解决退还消费税的根本问题。结果,财产一无是处。

第三类是刑事安全程序尚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但是涉案的贸易公司的公共安全涉及因交易未完成而扣押银行账户和扣押石油产品与贸易企业的联系,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石化产品名称更改的情况下,如何正确确定“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的四种核心证据类型?

从改名可疑案件的几种核心证据中,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充分证明了这种案件中“真实交易”的存在。它主要涉及四种类型的证据:物理证据,书面证据,证人证词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供认和辩解。

虚假开票案件中的货物通常是原油,沥青或其他半成品油。

货物由石油精炼和石化企业在购买终端直接从交易开始时的位置或其储油地点运输到石化企业进行生产加工或对账;

石油产品买卖合同证明买卖双方已达成真正意义上的买卖协议,并且已按照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建立了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符合中国《合同法》的规定;

证据材料,例如原材料进出库收据,确认单,体重秤,股权转让凭单,销售订单和银行电子收据被用来证明货物转让的权利;银行电子收据证明交易中确实有资金流。,各企业应当依法按照合同约定清算款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证明由购买者和卖方获得并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的实际数量和金额一致;

运输发票证明有真实的货物流,最终货物被石油炼制和化工企业提货;

记账凭证可证明企业已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输入了帐户,并且没有伪造虚拟交易凭证的情况。

至于证人的证词,认罪和供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口头证据。证据的重要性不能超过证据,只能通过供认来确定案件。

税收审核会产生什么影响?

国内私人加油站之所以能以低价进入市场是部分原因,因为一些加油站获得的石油产品没有来自不同渠道的门票,而贸易商则将汽油票分开,而一些炼油厂试图逃脱消费税,向贸易商发放化学罚单,以及向加油站出售无票销售石油产品的贸易商也造成了该行业的混乱。如果这次税收审计风暴在加油站终点站开始,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以下影响:

1.一些无法为成品油开具发票的当地炼油厂将面临困难。由于加油站的税控系统和黄金税的三相系统之间的联系,本地炼油厂逃避消费税的风险将增加,并且以航空煤,有机热载体出售精炼油的风险,沥青,原油白油和其他待售门票将非常好。炼厂销售成品油机票将成为常态。

2.加油站不再能获得非机票燃料产品。与主要加油站的竞争力减弱,抗击价格战的手段将成为历史。私人加油站如何面对新的市场压力将成为一个话题。

3.对全国范围内的移动式加油车和加装加油站的严格调查可能会列入议程。对于工矿企业而言,厂内加油等行为也将成为税收监管的重点。

4.没有门票的交易者的市场空间将大大缩小。随着银行对公共转私人转账的要求,交易员通过“机票”赚钱的日子可能会很困难,发票的业务空间越来越小,成品油贸易的混乱状况有望得到改善。

市场的进一步净化将为成品油销售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纳税和纳税也是企业的义务。作为零售成品油公司,如果市场价格稳定,就不会再出现混乱的价格战。在一定意义上也保证了利润。加油站向市场提供的石油产品质量也将得到显着改善,油品差异将进一步减少,这将更有利于市场的健康运行。

湖南岳阳在行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的运作秩序并严厉打击成品油的非法和非法经营活动,今天召开了一次动员部署会议,对成品油市场税令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岳阳市举行的市税务局。市税务局,公安局和商业粮食局有关官员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该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成品油市场税收征管,有效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税收秩序。但是,由于一些贸易,物流,化学公司和加油站受到非法利益的驱使,它们使用成品油零售业中存在的“超额”增值税发票,通过“分离”来违反规定开立虚假增值税发票。燃料油”,它被错误地抵消了。进项税额加上由黑气站,黑气卡车和黑气窝点组成的成品油交易的“黑色”产业链,在成品油行业中偷税漏税现象仍然很突出,并且迫切需要规范成品油行业的税收秩序。

成品油行业税收秩序的专项整治将在两个方向进行:自我评估和案件调查。整改的重点将放在“过多”增值税发票,虚假发票,未开具发票和消费税的行为上非法产品已成为非消费税油类产品的销售,“票证油分离”在帐户外隐藏了收入,帐户和系统的建立不正常,未按要求使用税控设备,以及未按要求建立账簿。

2018年国税1号重磅文件:成品油经销企业税收管理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解读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解释)发出了消费税征收管理改革。该政策主要是提高成品油经销公司的发票额度,整合以前的成品油税额扣除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和管理,全面实施税收监控和生产管理,批发和零售。

本“公告”的内容主要旨在规范持续生产以成品油为基础的应税成品油的成品油经销公司和企业的消费税征收和管理。根据《公告》,规定了成品油经销公司的开票方法,发票金额和发票限额,要求成品油经销公司必须在2018年3月10日(含3月10日)之前。 2018年二月28日的成品油存量为已纳税的成品油存量。

消费税申报单的严格比较和异常情况可能会锁定税控设备。在消费税申报中,系统自动比较比较内容,包括: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件,已开具的成品油发票,取得的税款。扣除凭证,申报税收优惠,预扣税等。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销量应分别大于或等于为该成品油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同类油量;纳税人申报的某种类型的成品油的销售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所开具的同一类型的成品油的发票上注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证书中规定的数量。申报和比较匹配后,主管税务机关将解锁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如果比较不匹配,则异常被消除后,该异常将被解锁。

根据“解释”,成品油的销售基于增值税发票和成品油发票,并且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布单独的成品油发票模块。成品油生产和分销公司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来发行模块。需要限制发票的数量,“零售石油批发和加油站及其他分销公司要求,由产品石油发票发行的某种类型的石油产品的总量不应大于所获得的特殊石油产品发票,并且海关进口消费税缴纳书。同类产品的总量。

此外,先前的“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继续进行,并且还对进入重整装置的含有从成品油(例如石脑油)中获得的成品汽油成分的成品进行了管制。消费税减免。

附件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了加强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的征收和管理,维持公平的税收秩序,并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相关问题将宣布如下:

1.所有新产品发票必须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的新产品发票发行模块发布。

(I)成品油发票是指为销售成品油(例如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而发行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以下称为“成品油特殊发票”) ,润滑剂和燃油。”)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需要为成品油开具发票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开具发出成品油发票的模块。

(3)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税种分类代码。

2.发票的“单位”列应为“吨”或“升”。蓝色发票的“数量”列是必填字段,而不是“ 0”。

3.签发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如果有退货,不正确的开票或销售折扣,则应按照规定签发成品油专用发票。

如果退货或开票错误,则应在“带红字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关数量。销售折扣将不被填写。

4.由成品油分销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税分类代码可开具的成品油发票总额,不得大于成品油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消费税的相应值。付款书。归类于同一商品和服务税分类代码的全部石油产品。

签发成品油发票之前,成品油分销公司应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确认所获得的成品油特殊发票和海关进口消费税缴纳凭证的信息,并下载上述文件通过成品油发票发行模块获取信息。。

2.如果将购买,进口并委托加工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和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精制油,则应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并扣除石油专用发票,海关专用进口消费税缴纳书和税款缴纳书(仅用于扣除和征收)。其他凭证不得用作消费税减免的证明。

购买用于生产乙烯和芳烃化工产品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应根据所获得的精制油特别发票中规定的石脑油和燃料油量,根据规定退还消费税。 。其他发票或凭单不得用作计算消费税返还的凭单。

3.自2018年3月起,纳税人在申请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件(见附件)。享受减免成品油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征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缴纳税款时。(免税)税收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种类型的成品油的销量应大于或等于发票中针对相同类型的成品油发出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获得的扣除证明明量。申报和比较匹配后,主管税务机关将解锁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如果比较不匹配,则异常被消除后,该异常将被解锁。

第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含3月10日)之前更新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清单(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税的企业)。特种消费税缴费清单成品油清单输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五,纳税人应取得在2018年2月28日(含2月28日)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将成品油外包进行连续生产时满足抵扣要求。在2018年4月之前报告,并包含在“当期外购数量中”的“当期允许扣除额计算”中。连续生产消费后,将计算并扣除连续消费税。

6.本公告于2018年3月1日生效。“关于对用于生产乙烯和芳族化学产品的石脑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进行退还(免税)的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2012)(第36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相关政策补充规定的公告》第11条,第27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9条“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随附的材料为:“当期允许的减税计算表”,“当期可委托加工的报告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32号)宣布“本期减免税的详细清单”。

第四,比较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消费税申报中,系统会自动比较比较的内容,包括: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填写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补充材料,以及成品油石油发票,获得扣税凭证,已记录的税收优惠,预提税等。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销量应分别大于或等于为该成品油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同类油量;

五,关于特定趋同问题的规则是什么?

(I)成品油分销企业应报告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清单(不包括增值税特别发票和海关进口消费税特别付款文件),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成品油库存)已输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购买成品油连续生产并取得2018年3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符合抵扣要求的,纳税人应于2018年缴纳今年4月之前的申报应包括在“当期允许扣除额的计算”的“ I.税收减免和库存计算”第二栏中相应的石油产品数量中。连续生产消费完后,按规定扣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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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油”流淌督查之外,每年百亿税收流失!

随着成品油零售价格的不断上涨,许多违反法律的人都在犯罪,并已开始“销售”非法出售的成品油。《经济参考》记者在中国许多地方接受采访时发现,俗称“自动驾驶黑车”的加油站(自己的油罐车,非法移动的加油车,黑加油站)每年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业内专家建议,我们应高度重视非法成品油销售的安全,环保和税收损失,动员公安,消防,工商,税务,海关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力量成品油市场由“进口”向“销售端的全链监控将节省巨额税收损失,并为绿色山脉和河流建立“环保壁垒”。

“黑油”流向环境监管部门

长期以来,中国成品油市场的“环境监管”远远少于土壤,水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链中有一个监管的“弱区”。

广西公安系统的调查显示,广西各地的各种违法石油产品都存在混乱的经营活动,所有这些企业都没有资格出售和出售排放严重的劣质石油产品。记者在榆林,北海,钦州,梧州,防城港等地进行了暗访,发现自建的油箱,改型的油罐车和黑油站在大小大街上都公开接待了客户。

在最近的多部门联合镇压中,发现广西腾县和平新镇新开的石桥加油站没有营业执照,零售执照和危险化学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并且出售石油产品。即使是国家的三种油类产品也达不到标准,油类产品的硫含量也达到了198 mg / kg。

中国的第五个汽车柴油燃料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硫含量不得超过10 mg / kg。内蒙古已经对5个联盟城市的56个违禁石油样品进行了抽查,其中40个样品中的硫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广西查获违禁石油产品,平均硫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50倍以上,最高达到5900mg / kg以上,远远超过国家标准。

柴油中的硫燃烧后将变成二氧化硫,并与大气中的水蒸气混合以产生“酸雨”,这严重威胁了当地的环境质量。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刘小雷说:“从近年来的监测记录看,江苏省的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仍在增加,治理的大气环境正面临着更加复杂和深入问题。”

从中国各地的环境监管的角度来看,对土壤和水源等污染源的调查相对较多,但对低空排放的污染气体的监管却不足,并且有大量的劣质非法石油产品在城乡基层销售。污染物排放到空气中,最接近城乡居民生活的汽车尾气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追逐巨额利润加剧了“黑油”的蔓延

非法元素追逐非法利润是在中国疯狂销售劣质和劣质成品油的主要原因。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郊看到,破旧的工厂大楼是“黑色加油站”,经常使用的旧加油机从正规加油站淘汰,每台仅售1000-2000元,大部分仓库战车从废品市场采购。高利润是不断产生“黑色燃料”的关键。

在中国各地,私人加油站的零售价和成本价一直处于“倒挂”状态。2018年6月,广西北海0号柴油的平均批发价为6,900元/吨。将其转化为密度为0.85并添加一吨油。批发价为6.12元/升。中国石化的零售价为7.11元/升。但是当地社会加油站的零售价在6.1元/升至6.5元/升之间,零售价与成本价之间的价差高达0.6-1元/升。

截至2018年6月,内蒙古社会加油站数量达到1421个,与中石油的平均成本价差650元/吨相比,大多数民营加油站处于倒挂状态,汽油折扣为650元/吨。上述站点有960个站,占68%,降价最高为3100元/吨。柴油堆码优惠为650站,价格在650元/吨以上,占63%,最高降价幅度为2520元/吨。

中国石化江苏省分行零售中心副经理于月起表示,徐州,淮安,连云港及山东附近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严重扭曲。徐州有16个加油站,零售价格低于4.8元/升,其平均日销量约为187吨。根据实际售价和正常成本计算,每个加油站每天损失近55,000元,其利润的“秘密”是出售非法低价石油甚至劣质石油。

柳州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局长张峰说,广东,山东和其他地方的炼油厂存在批发石油销售的普遍“装载价格”,即没有批发价格。发票。5- 6月,“装车价”较正常票价低1500-2000元/吨。

中国石化五洲公司经理孟方建说:“这意味着炼油公司和销售码头正在使用低成本,低质量的非法炼油产品与定期付款的大型国有企业竞争。出售合格的成品油的税收。”

黑油产业链导致税收损失超过100亿美元

接受记者采访时发现,在零售和成本之间“严重倒挂”的情况下,促使本地炼油厂和销售码头仍能获得高利润的关键是通过一套“逃税链” “二未开具发票的成品油通过利用国家税收监管中的漏洞流入市场并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税收,公共安全和检察院的专业人员透露,这类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与一些公司精炼外部订单,并且不加价将石油产品出售给私人加油站价格,“额外利润”按比例分配给本地炼油企业和私人加油站。第二,贸易公司“倒计”和“降油”。为了避免税收风险,当地的炼油公司从贸易公司购买了带有门票的石油产品,并在分销期间以无门票价格将其出售给私人加油站。它被出售给诸如物流等石油公司,以增加石油公司的账面运营成本,从而减少账面利润和应纳税额。 “额外利润”按比例划分为贸易公司,私人加油站和石油公司。直接减少消费税的支付,或减少公司的账面利润,达到间接减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支付的目的。减少的应纳税额变成“额外利润”。

据估算,去年徐州,淮安和连云港共开具了30万吨成品油的无发票交易,交易额约15亿元,造成税收损失数亿。元。

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市场研究数据显示,2016年广西的成品油销售额约为1060亿元,仓储税为26亿元。但是,非法精制石油产品的销售对常规石油产品影响巨大,预计将达到16万吨,税收总额突破3.3亿元。2017年,根据目前柴油注销价格(每升6.81元/年和50万吨/年),广西2017年全年税收损失总额约为13.6亿元。

行业内部人士承认,由于整体销量有限,广西,内蒙古和其他地区的税收损失只是冰山一角。根据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国有标准化民营企业的统计,地下黑油整个中国产业链的税收损失每年将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通过“变更票”逃避巨额税收

税制改革后,炼油企业,私人加油站和石油公司利用“监管漏洞”采用了大量的进口原油及其衍生物和少量的正式销售来形成“一站式”成品。石油销售系统在很大程度上逃避了国家税收。

中国石化,财政,税务和民营企业的有关人士向记者坦言,“票证”的“漏斗式”提炼方法是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三大产品参与了中国成品油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税种,但消费税仅在生产,加工和进口的初始阶段征收。消费税的征收会影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些从事金融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公安机关案件干事和检察机关人员得出的结论是,对成品油和燃料油征收消费税,而不需要原油。这意味着当地的炼油公司可以直接进口大量的原油,但是加工和销售环节大大减少了成品油出厂的数量,转而使用地下销售,这成功地避免了很多税收。

例如,石脑油既是炼油的原料,又是化学原料。如果以炼油形式消耗石脑油,则必须缴纳消费税;如果将其用作生产乙烯和芳烃的原料,则免征消费税。

一家本地精炼公司明确表示该本地精炼公司与一家乙烯或芳烃生产公司有联系,并以生产乙烯或芳烃的名义向税务部门申报,以获得“先征费然后归还”的权利。消费税。消费税也是价格税(该税包含在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即使以较低的免票价格出售成品油,出售价格实际上仍然包含部分消费税,并且炼油企业在出售石油后可以再次获得这部分资本。

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于2018年起诉了一个涉嫌非法石油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上游犯罪分子通过大量“换票”从国外进口走私石油。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园区进行加工。

这种“变更票”操作可能会遗漏大量税款,并且一些炼油公司冒着巨额利润而冒险的风险。

从税收结构来看,在2009年和2015年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之后,消费税占炼油公司应缴税费总额的90%以上,进一步刺激了“一些炼油公司的“可变票证和避税”。需求。

柳州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局长张峰坦率地表示,油价高企时,一些炼油企业可以与主营炼厂按2000元/吨的价格差价征税。法规,这将是地下石油产品行业的后续行动连锁店创造了巨大的兴趣空间。

危及安全隐患

一方面,大量非法成品油流入零售终端市场,造成国家税收的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另一方面,各种出售非法炼油和非法改装油轮的窝点都有巨大的安全隐患。

在桂林市兴安县百里国道上,中石化和中石油只有两个标准的加油站,但两侧却有多达12辆非法加油车和黑色加油站。一辆非法改装的厢式货车停在梧州龙亚化工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入口处,该公司距中国石化位于梧州五岔路口的莲花山加油站不到200米。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非法窝点,非法加油站和非法改装车辆都处于“三无”状态,没有防雷和防静电措施,没有消防设备,并且巨大的潜在安全隐患。

北海,钦州和榆林的非法书房油箱都放在室内。一旦封闭空间达到临界状态,就会发生爆炸。

中石化和中石油北海分公司的调查显示,北海(包括合浦县)地区估计有350-400个黑窝和200个黑油车。

非法石油产品营业场所分为“固定加油站”和“移动加油车”。大多数“固定加油站”位于人口稠密的居民区或渔港。 “移动加油车”是厢式卡车被改装成油罐车,然后上街“加油”。

记者对20多个非法窝点进行了暗访,发现其中一些窝点已经陈旧和老化,并且存储和加油设备已经过时。他们使用废液箱来存储石油产品,而没有采取任何防雷和防静电措施。现场没有消防设备。由于缺乏应对能力,很容易造成重大死亡和伤害。

行业内部人士坦言,不向成品油开票会使大量的成品油变成“黑油”。很难涵盖正常的税收和安全监管措施。贸易公司通常选择向违规出售大量石油产品。具有商业资格的“自主黑人”使得这些非法加油站由于长期存在的大量利润而被不断禁止。同时,这些非法加油站设备不礼貌,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借助“大数据” +“区块链”进行完美监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销售部门及公安和环境保护系统干部负责人建议,环境保护“风暴”应充分整合环境保护,工商,税收,信用报告,公安,消防工作,屡屡突破“环保底线”。全面打击“逃税”和“严重隐患”的非法成品油市场,形成对成品油的全链监控。

-加强对“违禁成品油”的环境保护监督,全面调查各地违法成品油的生产,销售和消费情况,掌握基本情况,执行各级政策,要求地方政府组建一个“网检查气体污染。

-集成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监视数据”,并完全控制“导入”和“导出”。目前,当地的炼油厂,成品油运输车辆,仓库,国有和私人加油站都装有监控摄像头,危险品运输车辆也具有GPS跟踪功能。但是,有许多部门负责监视和收集摄像机,包括安全监督,消防,公共安全等。,无法水平检索每个部门的数据。有必要提高“大数据”的横向访问能力,全面监控整个产业链中的“进出”产品,以充分掌握炼油企业的动向。

-规范炼油企业的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发票油品的外流,明确炼油企业的产油率,狠抓石油产量低于正常的企业率,并将其列为随机检查的对象。要求当地炼油厂严格遵守资本单据,销售单据,开票单据和取货单据的“四单据”匹配原则,以使四个单据的名称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消费税新政策,规范计费和退税程序。由于当地炼油厂逃税的方法是大幅降低石油生产率,因此建议为炼油企业设置“石油产量阈值”,并增加对低于该阈值的企业的检查以检查其流量。产品,避免出现次优情况。

-运用“区块链”思想建立炼油企业的“供应链”,互动验证企业各种产品的真实性,包括生产,销售,供应和使用黑油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学分制形成“黑名单”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威慑作用。

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督局局长,区块链专家吴健认为,炼油公司,运输公司,仓储,零售码头和石油公司之间存在强大的“网络结构”。区块链技术的嵌入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覆盖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而且还避免了炼油公司逃税的可能性。

同时,充分利用中央银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平台”,将积极出售黑油和购买黑油的公司和个人包括在内,并形成完整的“信用证据链” ”。生产,供应和销售“自主黑”油产品的企业已“降低信用等级”,形成了“不敢购买,出售,出售或提炼”的监督和罢工制度。

记者:张丽娜,何凤伦,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