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花卉各环节税率

提问时间:2020-03-09 04:07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3-09 04:07
最佳答案

园林人注意!7月1日起苗木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1%

闽南华牧网络将不断为您提供最新的苗木供求信息,价格信息查询,并向您推送该行业的日常业务趋势,绿化苗木,花卉盆景,园艺材料,商务服务和苗木技术主题。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的结构已降低,已取消了13%的增值税率。

通知指出,纳税人以11%的比率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

农产品(包括食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空气,热水,煤气,家用煤炭产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业膜,化肥,沼气,二甲醚,书籍,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

纳税人根据以下规定购买农产品并扣除进项税:

(1)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如果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特殊进口增值税支付证书,则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海关特殊进口增值税支付书中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税额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按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额的,应当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根据上述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得出的;取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的,进项税额是根据农产品购买价格和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注明的11%扣除率计算的。。

(II)在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行期内,纳税人以17%的税率购买了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以维持原来的扣除额。

(3)继续促进对农产品进项增值税的试点扣除,如果纳税人已经对购买的农产品进项增值税实施了批准的扣除,则仍应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增值税试行的意见。《扣除措施通知》(财税[2012] 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审批减免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第57号)已实施。其中,第4条第(2)项《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实施办法》(财税[2012] 38号)将扣除率调整为11。 %; (3)中规定的扣除率的调整按照本条(a)和(b)的规定执行。[[])通知指出:

纳税人以17%的税率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商品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的,纳税人应当分别对生产,销售或委托的商品进行核算加工17%的税收商品和其他商品。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

如无单独核算,海关特殊增值税发票或特殊进口增值税缴纳书上规定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者为农产品进价和农产品进价以及11%的抵扣率用于计算进项税。

通知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c)项和本通知中提及的销售发票是指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出售自己的农产品需加税保单开具普通发票。

本通知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如果先前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中指定的相关商品的增值税率,扣除率和特定范围不一致,则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鲜肉蛋制品流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75号)第三条应同时废止。

喜欢是一种鼓励|分享是最好的支持

跟着我们

温馨提醒:回复数字“ o”以查看过去的推送内容!

上一篇:融资节税
下一篇:销售提成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