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卖精装房的税收筹划,开发商返租商品房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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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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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全球性的,综合性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房地产项目设立阶段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

1选择建造房屋的正确方法

大多数房地产经营公司倾向于自行建造和出售房地产。该方法的规划空间较小,如果使用代理构建或联合构建,则规划空间较大。

(1)房地产经纪人建设。该方法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从客户那里获得重置建筑收益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尽管已获得一定的收入,但并未发生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他们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这是营业税的范围,而不是土地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减轻税收负担,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可以确定最终用户并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避免开发后出售土地增值税。

(2)合作住房建设方法。根据《关于回答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一)》,“合作房屋建设”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共同合作修建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房屋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完成后,将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那些使用土地作为股份来建造房屋或投资无形资产或房地产股份的人。参与接受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也不对股权转让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双赢。

2多种房地产的开发

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时,可以将它们分开会计或合并会计。两种方式缴纳的税款不同,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而言,合并会计的税收利益较大,但在某些情况下,单独会计更为有利。具体如何计算: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

示例1长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了两个位于市区的房地产。第一个房地产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税法扣除的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第二个房地产以1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税法规定的减税额为1000万元。如果公司选择单独计算,则第一个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 = 150%,并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00 x 50%-400 x 15%= 240(万元)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的1000 x 5.5%=55万元;第二个房地产增值税率为500÷1000 = 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500 x 30%= 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1500 x 5.5%= 83.55(万元)。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不考虑其他税费)为1000 + 1500-400-1000-240-55-150-83.55 = 57145万元。如果合并核算,两个房地产的售价为2500万元,按照税法,可抵扣费用为1400万元,增加值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1400 = 78.5% 。应交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 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额2500×5.5%= 137.5万元。不计其他税费,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 = 892.5万元。该税收计划减轻了税收负担892.5-571.45 = 32105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避税

一,以台湾为发展方式合理避税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将营业收入的收益性质和股利收益转化为收益性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例:甲公司计划投资200万元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建筑项目。甲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乙公司合作:1甲公司投资200万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用房,2甲公司可以向B银行贷款200万元参与商业开发。和住宅楼3A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股份参与商业和住宅建筑的开发和分析;现在假设甲公司将在半年后退出商业和住宅建筑开发项目,经过与乙公司协商后将获得40万元现金。方案1:合作开发公司A和公司B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楼。一年后,收入是40万元。收入根据税法分配为项目收入。由于甲公司出资,其收入没有分担任何费用。当公司收到40万股股份时,相当于以240万元的转让价格将自己共同开发的部分商业和住宅建筑物转让给B公司。转让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和房地产销售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是收入。方案二:如果甲公司通过银行向乙公司贷款200万元,利率为5%。一年后,甲公司也将收回40万元。利息收入应缴纳金融业的营业税和附加所得税。收入。(3)方案三:投资入股,并在商业大楼建成并出售后返还股利。由于两家公司的税率相同,因此无需对公司的40万元的税后利润征税,即公司A的经济效益为40万元。结果计划结果;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从节税的角度来看,这三个方案是最好的。也就是说,甲公司以200万元作为投资股票的投资,税后返还的40万元利润无需纳税,成为甲公司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2.通过股权转让合理避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海边城市开发了一家五星级餐厅,并将其以18亿元的开发成本和28亿元的销售价格卖给了外国投资者。应付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约1.77亿元(计算过程略)。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先投资设立子公司“某家酒店”,并且该酒店是固定的资产完成后,酒店的所有股权将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并且免征上述税款。具体的操作过程如下:第一步;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某家酒店”,某家旅馆有独立的法人会计。第二部分:某家饭店正在进行固定资产建设。有关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并作为应付款项处理。第三部分固定资产完成后,房地产公司将把酒店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房地产公司收回了股权转让价格和酒店的所有债务。计划结果;经过上述规划,虽然股权转让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部分所得税原本是用来支付房地产开发收入的,但是股权转让业务却不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土地增值税。,从而减少了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巨额税收。Ⅲ。通过使用合同装饰费来合理避税例如:为进行促销,开发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一套10,000平方米,面积为100平方米的高端住宅的装饰费礼物。价格是100万元。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开发商规定10万元是给客户10万元的礼物。如何避税。方案分析:如果要输入宣传费10万元,则该费用在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税额范围内,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支出。如果合同中规定将房屋交付给客户并已进行了装修,则合同中并不强调装修费用为10万元。此时,可将10万元的装修费用计入费用,并在扣除税款之前是允许的。结果计划结果;经过这样的计划,10万元的装修费已成为税前免税额,很容易消化。通过避税计划,可以优化各种替代业务方法的税收方案。尽管他们主观上旨在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他们正在客观地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并合理分配资源。事实反映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使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可以越来越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怎么做?

房地产企业提供精装房和标准房 如何纳税筹划利润最大

一,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土地增值税规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收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与税收有关的事项(如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公司投资)事先安排的实现,以实现税收少付或延期支付,而不会违反法律和法规。旨在最大化公司税后收益的一系列活动。税收筹划有多种形式。本文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指企业使用不完善的税收法律进行的非非法税收筹划,以及使用特殊税收法律进行的节税计划。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公司具有以下经营特点:(一)开发产品的统一性和固定性; (2)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经营风险高; (3)开发运营业务的复杂性。业务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有许多经济往来,因此必须计划开发和管理。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取得的增值税,按规定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的收入余额减去扣除额后的余额。扣除的项目包括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开发的成本。近年来,为了控制土地价格过高,投资过热,房价飞涨的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这导致房地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开发企业。如何规避税收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房地产公司迫切需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II。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现状

自从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来,尽管总额很小,但增长迅速。从1994年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的平均增长率为91.27%。 2006年至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亿元增加到537亿元。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与房价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增长相比,税收过程中的漏洞仍然很大。清算工作有很多障碍。由于其成就和利益,许多地方政府在清算的意愿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再加上土地增值税征收和管理困难,税费高的问题,过去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历史追偿问题尚不明确,效果不理想。土地增值税。从房地产公司的角度来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配套的税收法律法规日益完善。近年来,政府不断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业的税收行为,使许多原始的法律计划方案成为非法,并进一步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采用诸如设立项目公司之类的方法,并利用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以达到避免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但是,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若干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6] 21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房地产或者合伙经营房地产,还必须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

2。过去,许多房地产公司将自己开发或商业房地产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进行了转换,并以自己的名义获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从而免除了土地增值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为自用的商品房应当视为销售商品。土地增值税和企业应计算。所得税。

3。过去,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可以用于减少土地增值的额外扣除。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定》(国税发〔2009〕91号),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以借贷成本为基础进行额外抵扣。应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调整为开发成本费用扣除为房地产开发费用。

第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1)将土地增值税的范围用于节税计划

1。使用合作建设节省税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 48号)规定:“以土地一方,一方出资,两方出资”。合作建房,建成后将按比例划分房屋。土地使用增值税自用暂时免征,建成后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2。使用代理建造的房屋来节省税款。房地产经纪人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从客户那里收取建筑收益。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该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II)使用销售收入进行税收筹划

1。分散的营业收入计划方法。房地产公司所承担的税款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即房地产增值率越高,税率越高。适用税率。因此,如果可以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并降低房地产增值率,则可以大大减少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由于许多房地产在出售时都经过了简单的翻新,因此翻新可以单独计为一项单独的业务,因此可以通过两次出售该房地产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出售总价为1000万元的商品房,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安装了必要的简单设施。根据有关税法,房地产开发业务可抵扣额为400万元,增加值为6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 150%。应交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 240(万元)。如果涉及税收筹划,则房屋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成本为300万元。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为300万元,允许扣除费用为1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 133%(其中装修费用为人工收入,征收营业税,不需要土地增值税),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00 ×50%-300×15%= 155(万元)。

2。合理的定价计划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和销售普通标准住房,其增值税额不超过扣除的项目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20%,应按规定征税。因此,可以充分利用20%阈值的税收负担效应进行计划。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同行业中建造和出售的商品房价格在1800万至1900万元之间。据了解,为开发该商品房,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00万元,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益费用不能由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或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假设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为3%,则地方政府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百分比为10%。计划过程如下:除营业税和附加费以外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200 + 900 +(200 + 900)x 10%+(200 + 900)x 20%= 1430(万元)。首先,如果公司希望享受起点折扣并希望获得最大利润,则最高销售价格应为:1430×1.2848 = 18372.64万元(假设可扣除的项目总额为A并且总销售价格为是X,相应的营业税和附加税为:5%X(1 + 7%+ 3%)= 5.5%X,在豁免的临界点X = 1.2(A + 5.5%X),解决方案是X = 1.2848A )。利润为306.2万元(1837.264-1430-187.364×5.5%)。当价格设定在18,18,37,264至10,000元之间时,利润将逐渐增加,但将少于306万元。其次,如果公司要适当地提高售价,则价格必须至少大于1388.53万元(1430×0.0971)(设定增加价格Y的单位)。增加突破门槛,必须达到Y> 30%×(X + Y-A-5.5%X-5.5%Y)+ 5.5%Y,其中X是增值率为20%时的售价,并且Y> 0.0971A可以求解。也就是说,总房价至少要达到197611.70万元,涨价会增加总收入,否则涨价只会减少总收入。因此,当同一行业的房价在18至1900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18372.64万元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以降低自己的房价,增强竞争力,并带来更大的收益。利润给公司。。当然,如果公司能够以高于1971.117万元的价格出售,则利润将进一步增加。

通过上述情况,可以进一步解释,在出售普通标准房屋的问题上,企业可以完全使用合理的定价方法来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获得更好的利润,但是不能一味提及。价格,有时较高价格带来的利润会低于较低价格带来的利润。例如,在上述税收筹划案例中,1830万元的销售价格可获利299.50万元(1830-1430-1830×5.5%),而1840万元的销售价格仅可获利216.1万元(1840-1430-1840×5.5%)×(1-30%),尽管售价增加了10万元,但利润却减少了831.9万元。

3。不同增值比例的房地产是否合并。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种超额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是30%,最高税率是60%,如果合并不同增值税率的房地产,则可能会降低高附加值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并将这一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将减少,与此同时,低附加值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可能会增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可能会增加。因此,纳税人需要分别计算分别计税和合并计税的相应税额,然后选择低税负的计帐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了两座商业建筑物A和B,它们位于同一土地上。出售物业A获利3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00万元。出售物业B获得收入400万元,允许扣除额为100万元。首先,当单独核算时:财产增值率=(300-200)/ 200×100%= 50%,适用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 30(万元); B物业增值率=(400-100)/ 100×100%= 300%,适用税率为60%;应缴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100×35%=145(万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75万元。二,合并核算时:两个财产的总收入为:300 + 400 = 700(万元);允许扣除额:200 + 100 = 300(万元);升值率:(700-300)/ 300 x 100%= 133.3%,适用税率为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700-300)×50%-300×15%= 155(万元)。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合并会计对公司有利。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由于两种房地产的增值率相差很大,因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安排将这两种房地产共同开发和出售,以及该房地产的收益和扣除额就可以了。两种类型的房地产一并计算,税款一并申报。您可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3)使用扣除额进行税收筹划

1。利息支出计划方法。在房地产公司的发展业务中,一般会发生大量借款,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息支出,不同的利息支出扣除方式将对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税法,在两种情况下都扣除了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利息支出。首先,任何能够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人,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根据银行同时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支出(房地产开发支出=允许扣除的利息+(收购)土地使用权支付款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5%以内),扣除额是根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款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额的5%以下计算的。 。二是无法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配的利息费用或者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的价款)。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在10%以内)。以上两种扣除方式的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此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计划的机会。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时,第一种情况的利息支出大于第二种情况的利息支出,企业应当正确分担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少于后者,则企业可以转移房地产开发项目以计算分摊的利息费用,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可以增加扣除的项目数量,并减少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组商品房,支付了600万元的土地价值和1000万元的开发成本。假设该利息由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同承担,并且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则应扣除利息100万元。计划扣除利息?如果要扣除的利息费用是70万元,该如何计划?让地方政府规定的两种扣除分别为5%和10%。计划过程如下:首先,进行计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 + 1000)×5%= 80(万元)第二,判断。当允许的利息费用扣除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认证,使其可以扣除100万元,否则只能扣除。 80万元。当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扣除方式,即不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或者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可扣除利息支出10万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法中扣除的利息费用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计算,未经规定不得扣除。

2。完全累计免税额的可扣除项目计划方法。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从项目金额中扣除“总额”的20%。享受此费用减免。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成立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新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使用上述额外抵扣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计划,而且可以在每个未来纳税年度使用公司关系来实现其他税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