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雇佣工人如何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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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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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避税

对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合理避税,主要采取两个方案: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注册公司,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2、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企业利润以费用支出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避税 分包_营业税 100

我们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雇佣临时工人安装,工人工资有十多万,请问这怎么入账呢

建筑施工企业要设“工程施工”科目,发生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支出时,计入该科目。可按以下分录处理“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0企业所得税_节税70%以上

施工企业大量雇佣农民工,不用纳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所得税法》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支付给上述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扣除。

公司搞工程雇佣工人而支付的价款要交税吗?(人均工资在3500以下)

按照正式的规定,你这个应该属于支付给临时工的劳务费,相当于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超过800的,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高于4000的还要超额累计征收

3500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免征额,你这个应该按照劳务所得计征代扣代缴

实际处理中的话,很多都当成是工资薪金发放,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足3500)

建筑劳务公司税收问题!

1、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点数要到地税去确定,有的是5%%,也有的是3%%;

2、按照你的收入缴营业税,也就是100万缴纳。所得税如果你是查账征收的话,按照你的利润数缴,核定征收就按照核定的比例数,这个每个公司不一样的,具体要问税管员;

3、工资可以做工资表,也就是自制原始凭证也可以入账进行税前扣除的,如果个别工人超过2000元,那你公司要替他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外面请的工人给你们干活,那可以要求他们去地税开具劳务发票用来入你公司的成本,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

希望能帮助你!:)

月薪2万怎样合理避税?

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

如何合理避税?

  1、你们挂靠了总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下工程合同,假设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则此合同总共应交营业税为: 100 * 3%% = 3万元。(其他还有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为金额较小,所以这里暂时忽略不讨论)

  2、按照该份合同,建筑工程的纳税义务人为总公司,但是实际施工方是你,所以实际情况其实是你们总公司交了这3万元营业税后,再向你方收取。这里税法上叫做税负转嫁,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由总公司转到了你们公司。

  3、照你说的来看,你们承接了工程之后,应该也是分包给其他人来做的,他们做好之后把工程结算给你们,然后你们公司付分包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同时,总承包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因此,100万的工程,如果你分包了60万元出去,那么你们公司应交营业税为(100-60)*3%% = 1.2万元,分包的施工队应交营业税为 60 * 3%% = 1.8 万元,由你们公司代扣代缴。

  4、可见,总数3万元的营业税是不变的,只是税负的实际承担者有所不同,施工队来找你要钱的时候,你完全可以跟他说自己部分的税自己付。但是每当我和很多搞建筑的老板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们都会告诉我:分包出去给这些人做的时候,价钱已经是压得不能再低了,如果再要他们自己交税,他们就会把工钱提高,那到头来还是一个数。仔细一想这也是实话。没法,所以到头来这3万税钱还是得你自己背。

  5、如何把你的税负转嫁

  我见过很多施工单位在把结算交给甲方的时候,结算书上面都是这样写的:材料***元 机械费***元 人工费***元 营业税***元 防洪费***元 堤围费***元 合计***元 这样一结算,其实就已经是让甲方替乙方把税钱给交了。

  这样再以上面的例子做分析,如果你和甲方签下来的是一份100万元的包死合同,就是说甲方给100万就把工程款包死,其他啥都不管,那你只有在这100万里把税钱交了。但是如果签的是按实结算合同,那么你在最后结算的时候就可以做点小手脚,这样写:料+工+机=101万元 营业税3.03万元 工程造价合计:104.03万元 这样的话,一旦对方公司主管和财务人员不熟悉税法的话,你的诡计就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