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怎样发放比较节税

提问时间:2019-09-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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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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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的奖金怎么合理避税?

随着春节的临近,许多单位已经开始给予员工年终奖。由于收入如此之高,许多公司都不知道如何纳税,甚至不知道一些“少赚很多”的怪现象。为此,记者近日咨询了税务部门的税收筹划专家,为企业解决了疑虑。

年终奖按月纳税

税务人员说,相关税法规定,个人年度一次性奖金(例如年薪和绩效工资)年末兑现应分开进行。工资收入作为月薪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具体计算方法是:首先将当月获得的雇员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商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如果雇员当月的收入和薪水低于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1600元,则应从当期与职工之间的差额中扣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余额。工资和当月的工资扣除额再除以12即可确定余额。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前者的应纳税额为:雇员获得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扣除;后者的应付金额为:(雇员获得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雇员的月薪以及工资扣除额和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额。

例如,某公司员工Xiao Wang本月赚了2,000元,并获得了12,000元的年终奖金。然后直接使用12000元÷12 = 1000元,相应税率为10%,快速扣除为25。小王的计算应为12000×10%-25 = 1175元。如果小王这个月的工资只有1500元,他必须先用12000元减去扣除额与工资100元之间的差额,然后除以12等于991.67元,相应的税率为10%,并且快速扣除为25。小王应交的税为[12000-(1600-1500)]×10%-25 = 1165元。

避免“临界点”可以提高税收效率

“我必须缴纳超过一美元,如何缴纳两百多种税?”一些员工参加了年终颁奖时,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尽管我是用数字来计算的,但是在缴税后我仍然可以得到帮助,甚至少于奖金的总额。例如,该员工的月薪为2000元,年终奖为6001元,而他的同事小张的年终奖为6000元。根据上述算法,小李需要缴纳的税款为575.1元,小张只需要缴纳300元的税款。小李实际上得到了手,比小张少274.1元。

在这方面,省国际税务研究协会的税务专家提醒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原则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当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定税率时,级别,超出部分将按较高税率征税。当年终奖采用工资税率时,每个级别差异都是一个“节点”,并且在每个“节点”附近都有一个范围“多于少于”。

税务专家说,在公司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之前,有必要提前计划,避免“多但少”的现象,以及相同的年终奖金,但是不一样。在“优秀奖”的作用下,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了。他建议可以通过首先确定实际的税后奖金,然后根据“反向推”公式将其减少为含税收入来发放年终奖金。

“年薪”管理人员的计划特别周密

税务专家建议,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合理的节税尤为重要。例如,一些采用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适用税率较高。可通过降低年终奖金并将部分奖金纳入当月工资中来降低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

例如,公司高管胡先生每月收入10,000元,年终奖金为25万元。适用于其月薪的税率为20%,适用于年终奖金的税率为25%,高于适用的税率。

根据一次性的年终奖金,胡先生的月薪应为1,305元,年终奖金应为61,125元。如果将年终奖的25万元减为20万元,则另加50,000元计入当月薪金

为了节税,工资是否可以分次发放?员工收入节税的办法有哪些?

一个月内只能扣除2000元的门槛。

分次发放年终奖“现金+债权”处理可节税吗

这种处理会产生税收风险,不能征税。

个人收入的形式和支付方式

《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为收入者的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预扣税剂。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实物收入的,应按照取得的证明书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无证实物或凭证上标明的价格明显较低,应税收入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实。如果所得是证券,则应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所得具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则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时,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预扣税款,按时付款给仓库,并记录下来以备将来参考。付款,包括现金付款,汇款付款,转移付款以及以实物和其他形式支付的证券付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个人取得收入之日,即另一方支付收入之日。如果另一方应计但未实际支付收入,则不存在个人所得税责任,并且仅当实际支付收入时才发生应纳税责任。

定期和按时间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工资和薪金所得,从每月3500的收入中扣除。人民币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从各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扣除必要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该费用是应税收入。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以及每笔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四项和第六项均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1)劳动收入服务,如果是一次性收入,则获得一次收入;对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一次。 (2)酬金须就每本刊物及每本刊物缴付一次。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将一张许可用于一张许可的一项收入。 (4)物业租赁收入为每月一次收入。 (5)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应在支付利息,股息和红利时支付一次。 (6)临时收入,每笔收入一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工资薪金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的纳税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薪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股利股息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按时间计算。物业租赁收入按名义征税,实际上按月征税。

全年一次性红利,{#}}“关于调整个人全年一次性红利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郭水发[2005] 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