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环节税率

提问时间:2019-09-2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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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2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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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购买农产品,除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凭证外,还应根据农产品的购进价格和商品的进价计算进项税额。

谁有粮食收购的税收政策?

在税收政策上,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取消国有粮食企业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 049号):国有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和运输企业,例如农村粮食管理公司的政策粮食(粮站),军用粮食供应站,粮库,转运站等,按照全国统一的定价方法(包括批发,转让,加工,零售)免征增值税。进口粮食,购进议价粮食和政策性粮食,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方法经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粮食是指:国家订购的粮食,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城镇居民的口粮,需要帮助的农村人口的粮食,军队的粮食,disaster灾粮食,水库的粮食和市场的粮食。 “这里的免税食品是指政策性食品,非政策性食品的购销和加工费收入仍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199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食品企业附加值。》《税收免征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该通知进一步明确:“粮食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储藏的任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查决定。也就是说,食品的经营分为两类:免税和税收。免税的范围是:

(1)承担粮食储藏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2)无需县(市)国家税务局与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和经审查确定的国有粮食企业合作。

(3)操作规章免于增值税项目(军用食品,)灾),免税谷物,水库移民配给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批准免税的其他谷物管理企业。

的税收目标是:(1)不承担食品储藏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2)被县(市)国家税务局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批准但未经批准的国有粮食企业。

(3)操作规程免征增值税项目(军用食品,除relief灾食品,储库移民配给品或国有食品以外的其他粮食企业,这些食品免税用于食品储藏和储存任务的国有项目,以及操作规定行业,但主管税务机关的审计未找到免税谷物企业申报的免税地位或时间表。}} {{

粮食加工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增值税条例(1)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本条第(2)和(3)款的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以13%的税率销售或进口下列商品:1.食品,食用植物油; “(现调整为11%(财税[2017] 37号));“(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及修理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税率为17%。”问题的出在这里,按照前两点,谷物应该是11%,按照第四点,加工应该是17%,但是增值税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特性,那就是“链”。对于食品,在加工前为“食品”,在加工后仍为“食品”,然后在该“链”中进行加工,其税率应为11%! “小”,经过处理后,由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该“链条”将断裂。 )“汕头”不属于“食品”,因此其税率为17%,此处的处理率为适用第4条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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