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环节税收政策

提问时间:2019-10-01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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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01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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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起中国农机生产企业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和原政策的区别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按照以下规定购买农产品并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7] 37号:(1)除本条第(2)款规定外第七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特种税收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特种付款簿,特种增值税发票或者海关进口价值上注明的增值税增值税是进项税额;简单税额计算方法是根据3%的征税率,由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额,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1%;对于销售发票或购销发票,进项税额应根据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1%的扣除率计算。

(2)在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行期内,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和销售或受托处理17%税率的农产品以维持原始扣除额。

(3)继续促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的试点扣除。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项税已经批准的,仍然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 《关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2] 38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 (第57号)。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 3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抵扣率调整为11%。第(3)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按照本条第(1),(2)项的规定执行。

(4)纳税人从批发和零售环节购买的蔬菜和一些鲜活的肉蛋免征增值税政策获得的普通发票不得用作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5)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销售,或者委托委托加工17%税率的商品并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应当分别计算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或受托处理17%的税率。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不单独核算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或农产品的购买价,扣除11%。在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税率以计算进项税额。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第(3)项和本通知中提及的销售发票,是指对农业生产者出售自产农产品。并开具普通发票。

农产品收购的账务处理?麻烦说详细一点,整个流程

购置仓库,

借款:原材料

贷款:现金(或应付帐款)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

月末结转成本

收购农产品税收问题

2018年1月,已购买的一批免税农产品已入库,农产品生产者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6万元,货物免税运费为500元(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