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作如何税收筹划,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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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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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银行抵债资产管理

实际上,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2005年财政部颁布的《世界银行债务资产管理办法》对债务资产相关账户的处理有新的规定(相同),应根据新规定。

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如何缴税

银行应当以折价的方式将折价的房地产处置给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同的系统,这是不动产的低价值转让,应根据房地产销售缴纳营业税。财税[2002] 29号文明确规定,销售二手商品的纳税人(包括二手商品销售单位和出售自己的固定资产的二手纳税人),无论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否是批准的二手商品调整试点单位,增值税都将减半,减幅为4%,且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但是,由于您的单位出售未使用的债务清偿商品,因此上述29号文件不适用,应按每种产品的相应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企业以物抵债时怎样进行税收筹划

银行抵债资产税务方面的处理是怎样的

银行抵债资产是指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的有形资产或产权,是银行在行使债权或担保权时依法支付的。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资产的管理分为三个关键环节:购置,存储和处置。每个环节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都有差异。这种差异还会导致损益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的差异。

帐面价值与税基之间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银行债务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当银行取得债务资产时,应以实际贷款本金和已确认资产负债表为准。利息用作债务资产的账面价值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而支付的抵债资产所欠的税费,诉讼费用的预付款以及为取得抵债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均计入抵债资产的价值中。如果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的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溢价款,则以实际贷款额和资产负债表内利息减去收取的溢价款作为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办法》是按照《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被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应交税费应作为资产交换的成本。”以“实际债务偿还”为确认和计量账面价值的起点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的价值(价格)和用于偿还债务本身的权利无关。作者认为,已解决的债权是贷款,非货币资产交换标准不适用于债务追回资产的核算。在会计准则中,偿还债务被视为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现金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核算,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债转股时,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公允价值应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由于丧失抵押品赎回权资产的持有期,银行将这类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在税收待遇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企业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资产及相关税费。计税依据。第七十一条规定,以现金支付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应当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所支付的有关税费为成本。《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相关的税费包括在当期损益中,与税法存在时差;按照《办法》的规定,为取得抵债资产而为抵债资产支付的未偿还资产的税款和预付款,以及诉讼费用,计入账面价值;有一个永久的区别;向债务人收取的溢价由账面价值抵消,账面价值与税法存在时间差。

收入确认和纳税时间之间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措施”规定,银行应根据追债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债务回收额超过贷款本金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利息。暂时不确认为利息收入。在变卖抵债资产后,实际上可以抵销的表外利息被确认为利息收入。在税收待遇上,《关于确认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公告》(2010年第23号)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不属于逾期贷款(包括展期)。根据先收到的利息然后还清。黄金的原则是根据贷款合同中确认的利率和和解期限计算利息,并确认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的收入变现;这是逾期贷款。,或者尽管它实际上尚未收到,但在会计中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才确认收入的实现。此外,《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缴纳义务发生在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收取营业收入资金或取得营业证据之日。收入支付。《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营业收入索偿的当日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因此,当银行获得债务资产时,应报告贷款期间的表外利息(包括展期)以缴纳营业税。记录收回债务的资产后,应首先确认资产负债表上的利息和本金。收入,贷款本金的重新确认,会计处理与税法要求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时间差。

贷款损失准备金处理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办法》规定,银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资产收购时不予冲销和转回,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结转至损益。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已经对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记入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税收处理方面,当债务以非货币资产结算且发生债转股时,必须确认相关的债务结算利得或损失。因此,在处理贷款损失规定时,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造成时间差异。({}}债务损益的确认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措施”规定,当银行收购债务回收资产时,债务清偿贷款的公允价值与本金和利息之间的差额不确认为损益。在税收待遇上,《关于企业改组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清算债务应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公平性。两家按价值还清债务的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损益。债转股应分解为两个业务: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并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关于债务资产损益的确认,会计处理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时间差异。

案例: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由于经营状况的恶化,甲公司在贷款到期前与乙银行达成债务清算协议。人民币现金溢价用于清偿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乙银行取得房地产时,账面反映表内贷款50万元,表外利息200万元。为取得止赎资产,收回资产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为12万元,房地产契税为48万元。贷款损失准备金10万元。乙方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将根据本办法执行下列会计处理:

借款:待偿债务资产1060万

贷款:贷款-公司A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应收利息-公司A 500,000

贷款:银行存款100,000

抵债资产的记录价值高于贷款本金和资产负债表内利息,将被用作资产负债表外的待确认利息记录。收取:待确认债务资产利息140万元。{}税收处理:资产负债表外利息为200万元。根据税法,其营业税支付义务已经发生。因此,乙方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200×5.5%= 11万元。计税依据= 1200 + 48 = 1248万元,可抵扣差额= 1200-1000-50 + 50 + 10-11 = 199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 199万元×25%= 497,500元。

(1)借款:营业税金及其他人民币11万元

贷款:应交税款-营业税110,000

(2)借款: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497,500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9.75万元{}} [摘要]银行债务资产管理分为三个关键环节:购置,存储和处置。本文对债务资产管理的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进行了比较和分析。“以及税法之间的差异和差异的原因,并附有实际案例。

《银行债务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 5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抵债资产是指债务人,担保人或破产人。三人的有形资产或财产权。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资产的管理分为三个关键环节:购置,存储和处置。每个环节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都有差异。这种差异还会导致损益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的差异。

I.获得债务资产时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之间的区别

1.记录价值与税基之间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措施”规定,当银行获得抵押资产时,应将实际抵押权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用作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 。银行对为取得抵债资产而支付的抵债资产所欠的税费,诉讼费用的预付款以及为取得抵债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的价值中。银行在取得债务追回资产的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保险费的,以实际贷款额和资产负债表内利息减去收取的保险费后的金额作为债务追回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法院的判决,仲裁或协议要求银行付款在补充的情况下,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为贷款本金,资产负债表上的利息和应支付的估计保险费。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措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条第3款:非货币资产交换:“以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税金和应付费用转移资产的成本。“确认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实际债务”为确认和计量账面价值的起点,与抵押品的价值(价格)无关。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和权利。这种评估方法消除了破产资产的价值,即评估的随机性所带来的价值,但是掉期贷方账面价值的账面价值并不能真正反映债务资产的价值。笔者认为,以抵押物清偿的债务为贷款,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标准不适用于抵押物的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偿还债务被确认为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10条规定,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的,债权人应当按照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处理。公允价值入账,相关已发生的税费包括在当期损益中。发生债转股时,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公允价值应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由于止赎资产的持有期限,该股权投资由银行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为取得权益而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和资产支付。有关税费是根据税额计算得出的。第七十一条规定,以现金支付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应当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所支付的有关税费为成本。《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相关的税费包括在当期损益中,与税法存在时差;按照《办法》的规定,为取得抵债资产而为抵债资产支付的未偿还资产的税款和预付款,以及诉讼费用,计入账面价值;有一个永久的区别;向债务人收取的溢价由账面价值抵消,账面价值与税法存在时间差。

2,表外利息收入确认与纳税义务之间的时差

在会计处理中,《办法》规定,当债务尚未偿还时,债务中超过贷款本金的部分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利息将不确认为利息收入。处置债务资产后,实际可以抵消的表外利息被确认为利息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规定,当银行购置收款资产时,债务追回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账面本金和利息余额之间的差额的相关部分。收回债务的贷款应予以确认和计量。产生的损益和处置接收债务资产的损益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在税务处理中,《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规定,金融企业按照规定发行的贷款不属于逾期贷款(包括延期),应该按照先收利息​​再收本金的原则,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利率和清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在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确认收益的实现。这是一笔逾期的贷款,应收利息发生在逾期之后,收入的实现应在实际收到之日或未实际收到但确认为会计收入的当日确认。因此,在记录债务回收资产后,应首先确认贷款表内外的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先收取利息再收取本金”的原则确认贷款本金。结果,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发生税收义务的时间不一致。,造成时间差异。

关于利息收入营业税的纳税申报,《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营业税缴纳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并收集业务收入付款或获取要求营业收入凭证的日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营业收入索赔的日期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在书面合同中确定付款日期,则应纳税动作完成的当天。因此,银行在取得债务追回资产时,将贷款期内的表外利息(包括结余)计入营业税。表外利息收入的确认与营业税支付义务的时间安排不一致,导致营业税计算依据的时基差异不同。({}} 3.确认债务损益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办法》规定,银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资产购置时不予冲销和转回,而是在处置应收债务资产时结转至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规定,当银行购置收款资产时,债务追回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账面本金和利息余额之间的差额的相关部分。收回债务的贷款应予以确认和计量。产生的损益和处置接收债务资产的损益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就具体会计处理而言,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实际贷款本金和资产负债表内及资产负债表外的利息)与抵债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或收入,以及确认当期损益。计提了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重组债务人的账面余额大于被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应当分别处理下列情况:单独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应当仅作以下处理:提及的差异应冲销应计项目损失准备金。不足以弥补亏损准备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确认当期损益。如果应计损失准备金被冲走后仍有余额,则应冲销并冲减当期贷款损失准备金。如果银行没有为贷款单独提取损失准备金,而是采用一系列损失准备金,则银行必须计算与贷款相对应的损失准备金,然后按上述步骤进行操作。

关于税收待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规定,非本公司债务的清算应由本公司承担。货币资产应分解为相关非货币资产的转移。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货币资产和债务清算这两项业务,确认为相关资产损益。债权人应根据收到的债权金额与债务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因此,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时,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将其分解为抵债资产的应税基数,并由两家经济企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所得税待遇。债转股应分解为两个业务: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并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关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处理和对抵债资产损益的确认,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存在时差。两者之间。

其次,维持或持有止赎资产时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之间的区别

1.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办法》规定,银行应在每个季度末逐项检查债务追回资产,并在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的价值收回,则应当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以增加当期损益。在税收待遇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持有各种资产期间,除能够确认的损益外,资产的价值将增减。由国务院财税部门负责。计税依据。未批准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税法坚持“真相原则”和“确定原则”。尚未发生的资产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托管过程中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债务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时差。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差异

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包括在内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或收益当期损益亏损应计入当期损益。在税收待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