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调整和企业税收筹划,税率调整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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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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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税收筹划题目

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需要支付的税款类型以及税款计算的依据。您说的折旧与流转税无关!首先让我谈谈题外话。如果您购买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和经营,除了汽车等税法,只要您有特殊发票,进项税就可以抵销销项税!

回到您所说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折旧,是指企业获利时需要支付的所得税,其税基基于公司收入!计算方法是税前减税项目+税增加项目=所得税应付金额前的利润,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就是您要支付的所得税!注意:税前利润为收入成本费用税!您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所涉及的成本(生产)和费用(管理)。更高的成本是否意味着更低的利润?收入低吗?我应该少交些所得税吗?....

企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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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行业通常需要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购买更多的固定资产,商品以及维修和修理工。扣除后,该地区将有过多的双重征税。为了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税收制度,国务院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税制改革”税制改革。

关键字:加强业务改革;物流公司;税收筹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物流业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物流业不再是过去的运输业,而配套的运输,装卸,存储和分发也很容易获得。在此基础上,物流业将信息和各种服务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快速,安全的产品供应链。

鉴于此,迫切需要解决重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行方案》。该计划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将从交通运输业和一些现代服务业开始进行“营业税”税收改革试点改革。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底,“税收改革”试点改革的范围扩大到北京和天津等10个省市。2013年8月1日,“税费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营改企”已全面实施。从2016年5月1日起,该试点计划的范围扩大到了金融和保险行业,房地产,建筑业和其他服务业被纳入扣除范围

税率调整对企业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增值税的销售活动。以原始税率进口货物对于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那么减税对公司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我们用案例来说明。

【案件】

A公司是从事货物加工的一般增值税付款人。加工商品和购进原材料的适用增值税率为17%,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按2%的税率征收。企业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2018年的财政预算,甲公司5-12月的销售收入为1亿元,销售成本为8亿元。为了简化分析,假设公司购买了加工成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并在该月销售。人工成本占销售总成本的比例为20%,暂时不考虑其他成本因素的影响。本案例分析企业经营中的买卖合同标的是否包括增值税,并比较税制改革前后的两种情况(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

方案1:以免增值税价格为目标签订合同

也就是说,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司是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合同主体,合同期限为2018年全年。预计税收合同将继续执行根据原合同。

1。根据税前改革政策。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销项税1.7亿元(10万×17%)。相应的销售费用为8亿元。其中,人工成本为1.6亿元(80000×20%),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为6.4亿元(80000-16 000)。因为公司没有采用诸如劳务派遣之类的外包劳务方法,所以不涉及劳务成本。由于已扣除进项税,因此进项税为1.088亿元(6.4万×17%)。在此期间应交的增值税为6120万元(17 000-10 880)。

2。根据税收改革政策。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销项税1.6亿元(10万×16%)。相应的销售成本为8亿元,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为6.4亿元,进项税为1.024亿元(64 000×16%)。本期间应交增值税为5760万元(16 000-10 240)。

3。增值税变更。与税前改革政策相比,甲公司应交税费减少了360万元(6 120-5 760)。

4。利润变化。因为签订订单和销售合同的公司是基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作为合同的主题,所以税制改革前后,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会改变。但是,由于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的城市建设税和附加税费减少了432,000元[360×(7%+ 3%+ 2%)],因此本期利润有所增加减43.2万元

方案2:签订含增值税的合同

也就是说,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以增值税价格为基础,合同期限为2018年全年。预计税改后原合同将继续执行。

1。根据税前改革政策。计算方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即应交增值税为6120万元。

2。根据税收改革政策。由于合同是以增值税价格为主体签订的,因此,当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收入和成本也将发生变化。

2018年5月至12月,如果按照税改前签订的合同将含税价格作为目标,则税改前后含税销售额保持不变,为117亿元[100 000×(1 + 17%)],税制改革后实现的销售收入将为1,086,207,700 [117 000÷(1 + 16%)],而销项税将为1,67,393,900(100,862.07×16%)。发生的销售成本中,税费改革前后的人工成本为1.6亿元,税费改革前后的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含税额为748.8元。亿元[64 000×(1 + 17%)],税制改革后将为645.752百万[74 880÷(1 + 16%)],则产生的销售成本将为80551.772百万(16 000 +64 551.72),税是10 323.28万(64 551.72×16%)。应交增值税为58,809,600元(16,137.93-10,328.28)。

3。增值税变更。与税前改革政策相比,甲公司应交税费减少了310.35万元(6 120-5 809.65)。

4。利润变化。与税前改革相比,税改后的销售收入增加了860.2万元(100 862.07-100,000),销售成本增加了551.72万元(80 551.72-80,000)。由于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的城市建设税及附加税费也减少了372,400元[310.35×(7%+ 3%+ 2%)],因此本期利润增加了345.9万元(862.07-551.72 + 37。二十四)。

对于处于增值税抵扣链中间的公司A,与案例1相比,案例2的利润更高。

【摘要】

企业间的合作是双赢的局面。面对国家发布的减税方案,两个伙伴应主动谈判并分享税收改革政策的红利。

1。全面分析和积极响应。这项税制改革不仅涉及将案例中的增值税税率降低17%,而且还涉及政策上的变化,例如降低11%的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企业应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全面梳理已签订的各种采购,销售和服务合同,并分析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他们必须既考虑对自己的影响又对伙伴的影响。对于尚未执行的已签订合同,企业可以积极与合作伙伴进行谈判,并同意如果税改后执行合同,则根据双赢合作的原则,将考虑目标价格或质量的相应变化。共享税收改革政策带来的好处。例如,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 33号)第1条,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年增值税销售500万元以下。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经登记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转让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大型纳税人,未扣除的进项税被转出。如果企业是执行合同的合作伙伴,并且根据新政策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该合同应如何继续?可以考虑根据原始合同的非增值税报价商谈对合同的修改。

2。正确处理过渡交易。如前一个案例分析所示,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税改前以含增值税价格为目标签订的合同将在税改后给卖方带来更大的利益,而对买方却没有多大好处。一些。因为新税收改革政策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即如果合同是基于增值购买的,则该合同是在2018年4月过渡期内实施的合同含税价,应该尽可能实施后,避免实施税制改革,导致可抵扣进项税额减少和购置成本增加的不利影响。相反,对于销售合同,如果购买者允许,则可以考虑适度的延迟。

3。完善合同目标的定价方法。为了应对国家将增值税税率从3折旧为2的预期变化,公司应及时修改采购制度。除非州有特殊规定,否则要购买的项目的招标可以基于非增值税的报价比较价格。对于尚未签订的采购合同,也可以同意合同价值不包括增值税。

4。积极响应,造福人民。对于处于增值税抵扣链最后阶段的企业,可以考虑通过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并适当降低价格来提高产品竞争力。